原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被開除黨籍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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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周二(20日)公布,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副主任高以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以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政治意識和政治鑒別力,大搞政商勾連、利益交換,嚴重污染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規為他人調動工作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無償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車輛服務;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大肆收錢斂財,退而不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公司上市審批、土地使用權轉讓、執行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高以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高以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