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人民幣現金收付新規2月1日起施行 消費者遇商家拒收可舉報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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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老年人因不會使用智能手機,以及外國人無法適應「掃碼支付」而遭商家拒收現金的現象,中國人民銀行(央行)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金融監管總局早前發布《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簡稱《規定》)。
該《規定》明確指出,自2026年2月1日起,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機構及各類經營主體不得隨意拒收人民幣現金,亦不得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措施,消費者遇到拒收現金可舉報。
據《北京商報》報道,按照要求,各類經營主體在人工收款、面對面服務及線上線下結合的消費場景中必須支持現金支付,並備足零錢。
無人設備以及採用「一卡通」結算、進行統一管理的園區、廠區、景區、學校等場所,需公示現金轉換方式,且不得收取額外手續費或設置限制條件。
純線上服務交易的,比如線上課程、線上充值,需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充分尊重大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委託他人收款的,不管是商家委託商場收銀,還是委託其他單位代收,都得通過協議、通知等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接受現金;如果是銀行代收,則銀行必須支持接收現金。
此外,吸收個人人民幣存款的銀行必須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並提供涵蓋破角紙幣、舊硬幣等貨幣兌換服務。
消費者遇到拒收現金,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應妥善保留相應的證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