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非侵犯擋箭牌 山西訂婚強姦案關鍵影片曝光 男方罪成囚3年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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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山西大同陽高縣一對男女在訂婚宴後次日,男方席某某在婚房內強行與女方吳某發生性關係。法院一審以強姦罪成判席某某入獄3年,他隨後提出上訴,該案二審維持原判。
今年2月8日,一段長約1分鐘的升降機閉路電視影片首度公開,畫面顯示席某某緊拉吳某手臂,女方多次激烈掙扎欲逃離卻無濟於事,與此前辯方聲稱的「自願」說法嚴重不符。
《央視新聞》報道,2023年5月1日,男方席某某和女方吳某按當地習俗舉辦訂婚宴。次日,席某某約吳某到婚房,強行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事發後,吳某打電話報警,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事發前,升降機的閉路電視畫面清晰定格下事後的關鍵一幕,席某某死死拽住吳某的手臂,吳某曾試圖掙脫卻無濟於事。
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楊曉忠指出,此案的關鍵疑問,是婚約和個人意願的邊界問題。訂婚後是否意味著一方能強迫另一方發生親密的關係。
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藏海霞介紹,法院審理後認為,訂婚本質上只是民間層面的一種民事約定,是雙方締結婚姻的美好期許,並不能產生法律意義上的身份變更,更不能成為剝奪個體自主權的理由。因此,此案的判斷核心是關係發生時,是否違背被害人的真實意志。
對於卷宗內的證據內容,合議庭成員逐一審閱、反覆推敲,包括床單上留下的兩人混合DNA鑑定結果、吳某身上的瘀傷、被拉扯下來的窗簾等,每一個證據都證明吳某當時根本不願意發生關係。
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楊東遠指出,男女婚戀的核心要義,永遠是「自願且明確的合意」,任何違背他人意志的強迫行為,都是觸碰法律紅線的犯罪之舉。此案不僅是對個案被害人權利的堅實保障,更是法治社會為每一個個體劃定的權利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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