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圖姦不遂殺害女同學判無期徒刑 法院:未滿18不適用死刑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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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6日,雲南曲靖市15歲初中女生方某某在回家途中,遭同班男同學蔣某某意圖性侵併殺害,最後屍體被拖行200多米丟棄路邊。案件於3月30日開庭,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未遂)起訴蔣某某。
雲南14歲仔欲性侵被拒殺女同學 家屬:曾試探鄰居是否目擊行兇
4月28日,雲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蔣某某故意殺人、強姦一案,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判處蔣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意圖強姦不成掐死女同學
據起訴書顯示,2025年7月6日晚,蔣某某(時年14歲)與被害人方某某(歿年15歲)在同村一同學家玩,11時53分許,在單獨送被害人回家的路上,蔣某某起了姦淫她的想法。凌晨時分,蔣某某下手,用手勒住被害人頸部將其放倒,被害人大聲呼叫,蔣某某用雙手掐住被害人頸部直至其死亡。
行兇後,蔣某某欲藏匿屍體,在拖至水泥路上時,接到其母親的電話,遂將屍體扔在路邊回家。凌晨1時22分,有人發現了屍體並報警。7月7日中午,當地警方逮捕了蔣某某。
法院:依法嚴懲但不適用死刑
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蔣某某的行為分別構成強姦罪、故意殺人罪,依法應數罪併罰。蔣某某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嚴重,應依法嚴懲。蔣某某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依法不適用死刑。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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