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酒吧15歲陪酒女飲兩杯溝「迷姦水」綠茶亡 電商平台可買到惹議
內媒近日揭露,深圳2023年發生一宗因飲用「滴滴水」(又有「迷姦水」等稱呼)致人死亡的悲劇。一名年僅15歲的陪酒少女在酒吧過量攝入含該成份的飲品後,因γ-羥基丁酸中毒身亡。內地辯論節目《奇葩說》嘉賓羅淼在微博發文稱,這類「滴滴水」的主要成分在電商平台上隨意售賣,引發關注。
兩杯「滴滴水」致命 涉案4人獲刑
《南方都市報》報道,2023年10月25日凌晨,涉案的其中2名酒客在深圳龍崗區某酒吧,將隨身攜帶的約40ml「滴滴」原液(即「1,4-丁二醇」)加入綠茶後,勾兌成「滴滴水」飲用。期間,該酒吧的銷售員為留住客戶及讓他們多購買酒水,叫來15歲的陪酒少女劉某甲陪酒。
「滴滴水」飲用完畢後,該2名酒客要求酒吧銷售員到其他卡座向他人拿取「滴滴」原液,隨後加入兩瓶綠茶飲料繼續勾兌飲用,劉某甲在此期間攝入約兩大杯。凌晨4時30分許,劉某甲離開。早上7時許,她因過量飲用「滴滴水」身體出現異常,經醫護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死者符合因γ-羥基丁酸中毒死亡。
報道指,案發後,涉案4人(包括2名酒客、酒吧銷售員及提供「滴滴」原液的人)均被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一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酒吧所屬公司賠償123萬元人民幣。
什麼是「滴滴水」?
《羊城晚報》報道指,案中的「滴滴水」原液即「1,4-丁二醇」,是「γ-羥基丁酸」前體物質,可在人體內通過乙醇脫氫酶代謝,迅速轉化成「γ-羥基丁酸」。「γ-羥基丁酸」對人體中樞神經系統有強烈的抑制作用, 是內地規定管制的第一類精神藥物,屬於合成毒品。
「γ-羥基丁酸」又有「神仙水」、「迷姦水」、「聽話水」等多種稱呼,可導致暫時性記憶喪失。如果攝入過量,可致心搏徐緩,有可能發生痙攣性肌肉收縮、神志不清、譫妄、抽搐、昏迷、肝衰竭、呼吸抑制、呼吸暫停、低血壓和吸入性肺炎;中毒者還可能因嘔吐使呼吸道梗阻而窒息而死。
4月27日,內地辯論節目《奇葩說》第三季辯手羅淼發文稱,發現「1,4-丁二醇」可以在電商平台上隨意售賣。他表示,「1,4-丁二醇」作為一種常用大宗工業原料,同時又是明確的涉毒危險品,理應被更嚴格監管。目前,淘寶平台已經全面下架「1,4-丁二醇」,但仍不會影響工廠及實驗室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