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15歲女遭殺害14歲兇手判無期 父母告同場15名聚會飲酒者究責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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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6日,雲南曲靖市15歲初中女生方某某參與聚會後,在回家途中遭時年14歲的同班男同學蔣某某意圖性侵並殺害,最後屍體被拖行200多米丟棄路邊。2026年4月28日,雲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蔣某某故意殺人、強姦一案,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判處蔣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方某某家屬當庭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檢察院已經受理。
據內地媒體報道,5月2日方某某家屬正式向檢察院撤回抗訴申請,接下來將轉向民事訴訟,向當日參與聚餐喝酒的15名未成年人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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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報道,方某某的家屬代理律師周兆成稱,鑑於被告蔣某某案發時未成年,無期徒刑已是法律頂格懲處,法律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繼續抗訴沒有改判的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上訴期為十日,5月8日屆滿,截至目前被告人未提起上訴,一審刑事判決已生效。
他表示,方某某父母將正式啟動民事訴訟,追究案發當天15名聚會喝酒的未成年人責任。據了解,案發前這群青少年曾聚眾飲酒,儘管方某某本人及另一女生並未喝酒。
據方某某家屬提供的起訴書顯示,2025年7月6日下午,有十來個15歲左右的少年包括蔣某某,在一名村民的家裡耍樂,方某某被邀請前往,但她到場後覺得喝酒聊天無聊,遂提出回家。然而蔣某某護送方某某回家路上,欲強姦對方但遭到對方強烈反抗,最後掐住對方頸部致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