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醉漢深夜騷擾女童遭父打傷 法院駁回36萬索賠判正當防衛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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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日報》引用人民法院案例庫報道,2023年,重慶一位張姓男子深夜酒後多次騷擾2名女童及其女性家屬,遭其中一名女童父親打至傷殘九級。張男要求孩子父親賠償36萬(人民幣,下同)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女孩父親構成正當防衛且未超過必要限度。

深夜騷擾2女童被打

案情顯示,2023年6月23日凌晨,劉男的11歲女兒和同歲姪女在街邊等待姑媽時,遭到醉酒後的張某文言語騷擾,要求二人陪其去喝酒、唱歌。得知對方是未成年人後,張某文沒有停止,還稱可以出錢。

示意圖。(AI生成)

兩名小女孩拒絕並走到門市躲避,張某文也離開。兩名小女孩等到姑媽後,張某文出現在屋苑外的快遞櫃處,對兩名女童進行再次進行騷擾並伸手觸碰劉男的11歲女兒。姑媽和張某文發生激烈爭吵。隨後,女童姑媽打電話要求劉男下樓接孩子。

張某文隨後又在屋苑內部道路出現繼續騷擾姑媽和兩名女童。此時,下樓的劉男見狀,上前掌摑張某文並推了其一下,雙方發生扭打,劉男將張某文推倒在地後報警。張某文受傷,經鑑定構成傷殘九級。

提告索賠36萬被駁

張某文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劉男賠償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36萬元。2025年3月27日,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駁回張某文的全部訴訟請求。宣判後,張某文提起上訴。2025年5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示意圖。(AI生成)

法院認為,劉男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且未超過必要限度。從言語騷擾到伸手觸摸再到揚言威脅,張某文對3人的不法侵害行為處於持續狀態且不斷升級。在當時情境下,苛求劉男通過言語來制止張某文,顯然不符合常情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