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協原主席戴北方涉違法違紀遭開除黨籍 曾與馬興瑞共事
據《央視新聞》消息,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東省深圳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戴北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2025年12月,戴北方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9歲的戴北方為廣東惠州人,長期在深圳工作,曾任鹽田區委書記,深圳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秘書長、組織部部長,深圳市委副書記等職。2015年,戴北方升任深圳市政協主席,2020年退休卸任。此後,他擔任了一些社會職務。
據《央視新聞》報道,經查,戴北方喪失理想信念,忘卻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目無法紀,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戴北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戴北方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曾與陳如桂、馬興瑞共事
值得注意的是,戴北方任深圳市委副書記和政協主席期間,與2024年落馬的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如桂共事。陳如桂在2017年至2021年任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因受賄1.08億元人民幣,2024年8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而已落馬的中共政治局委員、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馬興瑞,在2015年至2016年任深圳市委書記期間,也與時任市委副書記和政協主席的戴北方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