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緬特大跨國涉毒案歷時8年告破 毒梟「老樹皮」落網細節曝光

撰文:吳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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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中緬邊境勐阿口岸兩國交界處,涉毒二級「釘子」逃犯岩某某落網歸案,這宗歷時8年多的特大跨國販毒案就此告破。作為公安部督辦的特大跨境販毒案,該案現場繳獲的海洛英類毒品超20公斤,兼具跨境、團夥化、武裝背景等多重惡劣屬性。目前,該案已移交檢察院。

2026年3月,中緬邊境口岸,岩某某被緬甸佤邦司法委警察局移交至中國警方。(新京報)

以「高薪工作」之名大量招募運毒人員

《新京報》報道,岩某某在販毒組織內部的代號為「老樹皮」,他利用雲南籍身份以及緬甸佤邦地方武裝民團小頭目身份的掩護,長期盤踞中緬邊境一帶,操盤一條跨境販毒通道。

2018年6月初,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禁毒大隊通過互聯網情報線索研判梳理,發現一條從緬甸、雲南向陝西、重慶組織運輸販賣毒品的跨境販毒通道。據判決書顯示,陝西咸陽籍村民劉某被販毒集團招募控制,用QQ號在網上發布「招人帶貨」的廣告,後與宋某相識。

宋某供述,劉某讓其將毒品從雲南昆明帶至西安,承諾每片毒品的報酬為6000元(人民幣,下同),他當時並未答應。之後,劉某以額外增加一輛價值20多萬元的越野車作為條件,宋某最終同意。

跨境網絡招募販毒網示意圖。(AI生成圖片)

寶塔分局禁毒大隊發現,販毒團夥利用百度貼吧、QQ群聊等社交平台,以「高薪工作」為名,大量招募運毒人員,「例如標註幫忙跑腿取物品,一單一兩千元,被警方抓獲後,一些人才發現自己取的東西是毒品海洛英。」

海洛英。(網絡圖片)

「騾子」遭死亡威脅 被迫擴大運毒鏈

陝西省延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薛偉介紹,幫毒梟運送毒品的人被稱為「騾子」。運毒方式有兩種,一是毒販將毒品藏匿在車內,指使「騾子」開車至指定地點,將毒品送到下家手中,再由下家支付報酬。

此外,毒販還會將毒品包裝成糖果等形狀,命令「騾子」將其吞食在胃中,「到達指定的地方後,以排便的形式將毒品排出體外,交給接應的下家」。薛偉表示,相較車輛運毒,人體運毒的數量較小,「一趟人體運毒的運費在一兩萬元。」

中緬國界。(路透社)

據劉某供述,他也是被招至緬甸的「騾子」,毒販和他談判時「腰間別著手槍」,稱「要麼賠2萬元贖身,要麼留在緬甸招人,如果兩種都不選,弄死一個人就像弄死一隻螞蟻一樣」,劉某最終選擇幫忙招人。在劉某的介紹下,宋某見到了「老樹皮」岩某某,岩某某稱車上安裝了GPS定位系統,要求他「必須按照指令路線運毒」。

歷時8年 大毒梟「老樹皮」在緬甸家中落網

2018年6月,專案組拘捕剛落地西安咸陽機場的劉某,經突擊審訊,劉某交代宋某已前往緬甸,計劃駕車從雲南孟連邊境口岸出發,運輸超5公斤的毒品。6月18日7時許,警方在孟連公安邊防檢查站拘捕宋某。次日下午16時許,民警拘捕接貨人,通過技術工具,從車腳墊下起獲海洛英約5.3公斤。

2018年6月,警方查獲15塊海洛英毒品,重量超過5公斤。(新京報)

彼時,岩某某已迅速拉黑宋某、劉某等人的聯繫方式,並銷毀了所有可能被追蹤到的記錄。警方受制於當時的追蹤技術和邊境線基礎設施,很難將其鎖定。當年,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對岩某某開展網上追逃。

2020年,岩某某被公安部列為涉毒二級「釘子」逃犯,納入全國「拔釘追逃」專項行動重點督辦。2021年,專案組民警發現線索,但於2023年緬北戰亂時中斷。直到2026年初,緬北局勢緩和,陝西省公安廳禁毒總隊及公安部禁毒局協調雲南禁毒總隊和普洱禁毒部門,成立聯合拘捕小組,前往緬甸勐平岩某某家中將其拘捕。

緬甸北部撣邦南坎地區5月31日發生大爆炸。(圖/翻攝自X@geotechwar)

該案共拘捕9名販毒嫌疑人。2019年6月18日,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某、宋某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案作出判決:宋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沒收個人財產兩萬元。劉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一萬元。

2026年3月25日,中緬邊境勐阿口岸兩國交界處,專案組與緬甸佤邦司法委警察局完成了岩某某的交接工作。目前,岩某某一案已移交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