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婦求醫遭救護車「截糊」送私院 家屬稱患者術精神失常兼失禁

撰文:盧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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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寶安區一名七旬婦人因扭傷導致骨折,家屬多次要求送往就近公立醫院,但救護車最終將患者送往一間民營一級醫院進行醫治,術後老婦出現精神異常、大小便失禁、無法站立等症狀,家屬其後更發現病歷遭篡改。兩年來,家屬向深圳市衛健委投訴,院方及多名醫護已遭行政處罰,但因病歷被篡改,醫療鑑定無法推進,民事訴訟亦陷入停滯。

救護車「偏航」未將患者送入指定醫院

據《澎湃新聞》,吳女士母親現年78歲,2024年3月因扭傷導致骨折。吳女士多次致電120,明確要求送往距離住所約四、五公里的沙井人民醫院或福永人民醫院。據吳女士憶述,接線員回覆指就近派深圳廣生醫院的救護車,具體送往哪間醫院由到場醫生決定。救護車最終將患者送往深圳廣生醫院。

女士多次致電120,明確要求送往距離住所約四、五公里的福永人民醫院。(深圳政府官網)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急救中心120電話受理記錄單》顯示,當時安排救護車將患者送往福永人民醫院。然而吳女士與接線員的通話錄音卻顯示,接線員稱就近就急派車,具體送哪間由到場醫生決定。

院方事後曾辯稱,現場及運送途中未聽到家屬提出就診醫院要求,並指患者基礎病穩定、骨折可以治療。2024年12月,深圳市衛健委對深圳廣生醫院「未按照調度指令將患者送往指定醫療機構」作出罰款5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行政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廣生醫院位於寶安區福海街道,於2006年投入運營,是集預防、醫療、康復為一體的一級綜合醫院。

救護車最終將患者送往深圳廣生醫院。(微信公眾號@深圳廣生醫院)

患者術後出現精神異常、大小便失禁

術後,吳女士母親出現精神異常、大小便失禁、無法站立等症狀。2024年6月,家屬曾與院方就醫藥費自費部分達成協議,院方減免5000元醫療費用。

其後吳女士發現,《手術知情同意書》和《出院小結》與最初簽字確認的版本不一致。2026年2月,深圳市衛健委確認,醫師宋某某在未經患者家屬同意的情況下,修改了2024年3月17日家屬簽字確認的《手術知情同意書》,將術後風險一欄增補「患者因有重度骨質疏鬆、認知和精神方面障礙,術後無法配合治療,可能影響骨折癒合」等內容,構成篡改病歷,宋某某被罰款3萬元並責令停止執業活動一個月。

深圳七旬婦骨折求醫救護車「偏航」送私院及篡改病歷事件概覽。

然而,家屬發現《出院小結》修改前後的原文對照材料未被完整出示,無法判斷修改是否影響診療定性。吳女士表示,因作為醫療鑑定的重要依據病歷被篡改,導致醫療鑑定一直未能進行,民事訴訟亦難以推進。

2026年5月,深圳市衛健委曾答覆稱,關於病歷還原問題,家屬可向深圳廣生醫院溝通。吳女士對此表示質疑,涉事醫院正是篡改病歷的一方,由院方自行「還原」病歷,難以令人信服。目前,吳女士稱,近期已與深圳市醫學會再次溝通,希望盡快完成醫療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