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實集團原總裁周軍貪污受賄案宣判 侵吞公共財物逾1.54億判死緩
9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上海實業集團原總裁周軍貪污、受賄一案,對周軍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下同),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繳,分別上繳國庫或者發還被害單位,不足部分繼續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據「上海二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經審理查明,2019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軍利用擔任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財物,共計1.54億餘元。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軍利用擔任上海星河數碼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上海實業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行政總裁,上海實業環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投資、經營活動、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財物折合共計2151萬餘元。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其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又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並數罪併罰。被告人周軍貪污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綜合考慮其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周軍出生於1969年3月,江蘇射陽人,2012年6月任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6年9月任總裁,2023年11月被查。
公開信息顯示,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國資委全資控股的綜合性企業集團,1981年7月以上海在港南洋煙草、永發印務、香港天廚三家工業企業為基礎在香港註冊成立,履行上海市政府窗口公司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