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死空難後卸任 東航集團原董事長劉紹勇受賄判囚14年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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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劉紹勇受賄罪成被判囚14年,罰款40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23年,劉紹勇利用擔任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總經理兼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兼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航線管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750萬餘元。

東方航空集團原董事長劉紹勇受賄罪成判囚14年。(央視新聞)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劉紹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劉紹勇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據悉,法院於2026年7月24日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公開信息顯示,劉紹勇出生於1958年11月,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靈山鎮人,畢業於中國民航飛行學院,一級飛行員,1978年加入民航業。他曾任中國通用航空公司副總經理,中國民航山西省管理局副局長,中國東航山西分公司總經理,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飛行標準司司長等職。

劉紹勇。(網上圖片)

2000年12月,劉紹勇任中國東方航空公司總經理,2002年10月任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副局長,2004年8月任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總經理,2004年11月任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8年12月,劉紹勇出任東航集團總經理、黨組副書記,2009年2月同時擔任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16年12月任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2年3月21日,東方航空公司MU5735航班原定從昆明飛往廣州,但起飛64分鐘後偏離巡航高度8900米快速下降,在廣西梧州市藤縣埌南鎮莫埌村附近墜毀。機上123名旅客、9名機組成員全部遇難。‌東航空難4個月後,劉紹勇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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