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不力致東莞爆疫情 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等6人遭免職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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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東莞市大朗鎮發生聚集性疫情,據廣東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今日(13日)報道,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黃守應等6人遭免職,問責調查正在同步進行。

報道指,3月1日東莞市大朗鎮發生聚集性疫情。疫情的發生暴露出東莞市重點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短板漏洞,一些黨員幹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等問題。

經省委和東莞市委研究決定,免去黃守應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職務;免去王長青東莞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職務;免去畢洪波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免去陳福坤東莞市大朗鎮鎮委書記職務;免去方德佳東莞市大朗鎮鎮委副書記、鎮長職務;免去張何東莞市衛健局副局長職務。以上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的問責調查正在同步進行。

東莞市昨日(12日)新增2宗本土確診病例,均為大朗鎮報告;新增188宗本土無症狀感染者,大朗鎮佔18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