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風波】美助理檢察官:以秘密監控搜集違法證據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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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控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一案,聯邦紐約東區法院周四(4日)舉行聽證會。
代表政府的助理檢察官所羅門(Alex Solomon)當天在庭上表示,當局取得特別搜查令,以秘密監控搜集有關華為涉在美國對伊朗實行制裁的情況下、違反華府禁止企業與伊朗貿易禁令的證據。政府周四已通知華為,這些證據將用於華府起訴華為的案件中。

所羅門指出,華為的違法證據是美國政府透過引用《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搜集得來,它們需要保密處理。FISA的調查行動一般涉及間諜或者恐怖活動。

當局稱有關證據是以電子監控以及人手搜查獲得,但沒提供有關證據的內容,所羅門亦沒有進一步說明。

聯邦地區法官唐納利(Ann Donnelly)表示,案件會在6月19日再開庭。

華為3月14日在紐約首次過堂。紐約東區法院提出13項控罪,主要涉及華為科技、其子公司美國華為設備(Huawei Device USA)及於香港註冊的星通技術有限公司(Skycom)、與及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13項控訴主要涉及銀行欺詐、電匯欺詐、企圖涉嫌銀行欺詐和電匯欺詐、以及涉嫌違反伊朗制裁。華為代表律師當天否認所有控罪。

美國以華為涉及不法活動為由,向加拿大提出執法的要求。加拿大2018年12月1日應美國要求,拘捕從香港飛往墨西哥但在溫哥華過境的孟晚舟美國尋求將她引渡到美國受審。華府2019年1月28日正式刑事起訴提出控告華為及兩間附屬公司,以及孟晚舟,還有要求引渡孟晚舟到美國,指他們涉嫌詐騙、妨礙司法公正及盜取T-Mobile美國分公司的商業機密等合共23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