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特朗普.新聞背後】民主黨為何不先在國會投票就展開調查?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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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通烏門」事件持續發酵,白宮10月8日表示不會協助眾議院調查,稱民主黨在未經投票下直接對特朗普進行彈劾調查,是違反憲法。

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希夫(Adam Schiff)及佩洛西就傳召事件作說明。(路透社)

共和黨與白宮同對民主黨發起彈劾調查表示抗議,特朗普在個人Twitter上批評眾議院是「袋鼠法庭」(kangaroo court,意旨被認為不公的法庭審判),因此阻止駐歐盟大使桑德蘭(Gordon Sondland)前往作供。

憲法實際沒有正式訂明

儘管根據美國憲法,對總統彈劾有說明機制與投票需要,但對相關的彈劾調查過程並沒有規定。過去前總統克林頓及尼克遜時候,國會就發動彈劾調查投票,是希望獲得國會授權調查委員會發出傳票,召開聽證。

然而自共和黨在2015年前取得國會控制權後,修改國會規則放大相關權力,至使今天民主黨可以無需進行投票就能發出傳票。

特朗普聲稱民主黨違憲,阻止了桑德蘭前往國會作供。(路透社)

出於現實與政治考慮

當然就法律而言,展開投票可以加強法庭介入調查能力,迫使特朗普交出相關文件。但有分析指民主黨之所以不作投票,是出於現實與政治考慮。採取彈劾調查投票費時,或令事件拖太久失去良機。

美國最新民調顯示,今天有58%受訪民眾支持發動彈劾調查,相比7月通烏門事件發生前的37%高出逾20個百分點。白宮在釋出部分電話內容後讓公眾轉向質疑特朗普,民主黨希望把握這民意及輿論支持。

至於政治考慮,因彈劾過程必需經國會三分之二投票通過,目前由參議院由共和黨控制,意味彈劾在參議院實際幾乎不可能通過。民主黨的目的是要製造打擊特朗普以致共和黨的聲勢,而多於成功把特朗普拉下台。

因此即使彈劾最終失敗,亦能向公眾展現出民主黨負有政治責任,對民主黨支持有一定提振作用。

首次的兩黨攻防已經開打,眾議院情報調查委員會傳召桑德蘭前往作供但遭特朗普阻止,民主黨表示這正好反應特朗普政府「企圖向國民埋沒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