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擬要求高風險外國投資者接受情報機構審查 明年提交新法案
撰文:藺思含
出版:更新:
日本《讀賣新聞》28日報道稱,日本政府擬對高風險外國公司和投資者加強篩查,效仿美國成立新的跨部門外資委員會(CFIUS),並由情報機構進行初步篩查,以防範日企技術及情報外流。
根據日本目前的《外匯法》,如果有外國投資者收購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日本企業(如航天和核能)股份超過1%,或擔任企業董事及提出企業轉讓提案,就必須提前通知政府並接受審查。如果預審查存在問題,政府可以建議並命令更改或取消投資,若不遵守,政府則可下令出售股票。截至目前只有一宗投資案依據該法律被建議或下令暫停。
委員會原型為美國的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根據日本對外貿易機構(JETRO)的數據,有10宗投資案經美國CFIUS審查後被禁止。
日本版的外國投資委員會預計將由財務省、經產省、國家安全保障局等參與。 政府計劃明年向國會提交《外匯法》修正案。 加強審查的目標調整為限制與高安全風險指定行業相關的投資。 當局還會加強對併購持日企股份外企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