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囚|英外相籲基於人道主義放人 中國外交部:依法嚴懲

撰文: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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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八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英國外交大臣顧綺慧(Yvette Cooper)其後發聲明指對黎智英的健康狀況表示深切關注。

英國外交、國協及發展事務部(Foreign, Commonwealth and Development Office)在X發布顧綺慧的聲明指,英國國民因行使言論自由權而在香港被判處20年監禁,對於這位78歲的老人而言,這無異於終身監禁,顧綺慧對黎智英的健康狀況深感擔憂,再呼籲港府基於人道主義考慮將其釋放,以便他能與家人重聚。

顧綺慧稱,首相施紀賢(Keir Starmer,又譯施凱爾或斯塔默)訪華期間直接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及黎智英的案件,今日判決結果公布後,英方亦將迅速就黎智英案事宜與中方展開進一步交涉。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2026年2月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八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英國外交大臣顧綺慧(Yvette Cooper)其後發聲明指對此表示深切關注。(X@FCDOGovUK)

聲明說,英方與與香港人民在一起,並將始終恪守在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中英聯合聲明下所作出的歷史承諾,中方也必須如此。

經過156天審訊後,黎智英和三間《蘋果》相關公司,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共三罪罪成。6名《蘋果》高層,以及重光團隊的2名成員李宇軒和陳梓華,早前亦已承認相關罪名。9名被告今早10時將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

法官指黎智英所犯的兩項勾結罪的串謀,不僅經精心策劃,而且早有預謀,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案件屬嚴重及重大犯罪行為,起刑點由10年起,黎智英被判囚20年,其中18年與他現服刑的欺詐案分期執行,三間《蘋果》相關公司各罰3百萬及4500元,總罰款逾9百萬元。

其餘8名被告,有出庭作供的5人:陳梓華被判囚6年3月,李宇軒被判囚7年3月,張劍虹被判囚6年9月,陳沛敏被判囚7年,楊清奇被判囚7年 3月;沒有作供的3名前《蘋果》編採: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均被判囚10年。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回應判決,指黎智英是中國公民。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其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市民的福祉,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林劍稱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維護法律權威、捍衛國家安全,合情合理合法,不容置喙。中央政府堅定支持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他亦指實踐已經證明,香港國安法實施得越好,香港社會就越穩定、越安全,香港廣大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就越能得到保障,香港金字招牌才能越擦越亮,「一國兩制」的實踐才能行穩致遠。

林劍指出,有關司法案件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我們敦促有關國家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不得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