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澳簽署軍艦共同開發協議 繞過武器出口限制 強化雙方防務合作

撰文:陳楚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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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與澳洲於4月18日正式簽署協議,雙方將基於海上自衛隊「最上級」護衛艦(FFM)共同開發澳洲海軍新型艦艇。此舉繞過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武器出口限制),實際上意味日本實現護衛艦出口;這同時為拓展已故前首相安倍晉三提出的「自由開放的印度太平洋」(FOIP)構想鋪路,進一步強化雙方防務合作。

據共同社和日經新聞報道,日本防衛相小泉進次郎與澳洲副總理兼國防部長馬爾斯(Richard Marles)上周六在墨爾本舉行會談,確認締結共同開發合同。

據知情人士透露,合同由澳洲政府與三菱重工等企業簽訂,計劃建造11艘艦艇,於2029年起交付。其中,最初3艘由三菱重工在日本製造,其餘預計2030年代初以後在澳洲西部造船廠建造。

報道指,根據日本現行的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具殺傷力的武器出口受限,但以共同開發、生產為目的則獲允許。新型艦艇計劃首先在日本國內建造,實際上屬於護衛艦出口。

2026年3月30日,日本橫須賀,圖為日本海上自衛隊「最上級」護衛艦停泊在軍事基地的碼頭旁。(Getty)

日本將與美國結盟的澳洲定位為「準同盟國」,將其當作印度太平洋地區夥伴予以重視,希望強化雙方防務領域合作。

日澳此前已簽署彈藥可互通的《物資勞務相互提供協定》(ACSA)及部隊相互往來便利化的《互惠準入協定》(RAA),此次加入防衛裝備生產合作,進一步拓寬合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