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首相:新徵兵法生效 逃兵役最高判5年監禁

撰文:林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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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首相洪馬內(Hun Manet,又譯洪瑪奈)5月25日表示,全新《徵兵法》已經生效。新法規定,18至25歲的柬埔寨男性必須服兵役兩年,逃兵面臨最高5年監禁。

本次修法緣由,源自去年柬埔寨與泰國爆發兩次重大邊境衝突,衝突造成近百人喪生、數十萬人流離失所,也推動當局完善國防兵役體系。

2025年8月19日,泰國烏汶府,圖為一名柬埔寨士兵在泰國與柬埔寨接壤邊境中,維持警戒。(Getty)

新法共八章二十條,明確18至25歲柬埔寨男性須強制服役兩年,女性可自願參軍。經認證僧侶、殘疾人士及具專業科技特長者可免服兵役,服役完畢人員將納入後備役,直至45歲。

新法依和平、戰時區分處罰標準。役齡人員接獲徵召通知後,須於30日內報到,無正當理由缺席即視為逃避兵役。和平時期逃役者,面臨半年至兩年監禁及相應罰款;若處於戰爭或遭外國侵略時,刑責加重為兩至五年監禁,罰款同步提升。

洪馬內表示,新法不僅強化國防建設,更旨在培育青年愛國精神,樹立保衛國家的責任意識,為國家安全與邊境穩定築牢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