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濟州張美蘭失蹤案 瀆職警供稱嫌麻煩 故擅自結案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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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濟州島女子張美蘭失蹤案,揭發當地警方瀆職醜聞。濟州警方9月1日公布調查報告,指涉事警員承認為了避免增加工作量而擅自結案。

韓國KBS電視台及《韓國時報》等傳媒報道,濟州警方的調查報告顯示,涉事警長A供稱,失蹤人士是普通成年人,如果沒有結案,自己的工作量就會增加,因此抱着嫌麻煩的心態擅自結案,同時訛稱已與女事主接觸,並從失蹤人口數據系統刪除對方的名字。

2026年8月25日,韓國濟州一名男警涉嫌在至少兩宗失蹤案中,向失蹤者家屬虛報已聯絡上事主再逕自銷案。圖為涉事的男警疑犯(中)。(網絡圖片)

警長A亦涉及另一宗失蹤人口個案,事主為一名60多歲男子,對方在7月2日下落不明,惟該名警員以處理張美蘭案同一方式結案,最終警方在8月22日發現男事主的遺體。

涉事警長向調查人員承認向失蹤者家屬虛報已聯絡上事主,當局稱會將對方移交至檢察部門,並面對瀆職及偽造文件等罪名。

有警官認為,對涉事警長的荒唐處置方式感到難以置信,稱實際搜救工作由轄區分局負責,因此工作量不會因受理失蹤案件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