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遭舊愛網紅耀樂發長文怒轟嗜血洗白 曾因拍攝性愛片被判刑
台灣藝人炎亞綸(本名吳秉孺)在2023年遭網紅「耀樂」指控在兩人交往期間(當時耀樂未成年)拍攝及散布私密性愛片,後來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3年。本以為風波已告一段落,怎料耀樂在520當日,突然在社交平台大爆內幕,發長文力數炎亞綸罪狀,怒轟對方在過去將近700天裡,不斷將當年的案件炒作,令他忍無可忍!
怒轟炎亞綸將案件當作炒作的話題
耀樂在文中痛訴,原本以為彼此不會再有瓜葛,但「炎先生三番兩次的把外流案件當作商業炒作的話題」,屢次要求他發表公開聲明、出演喜劇《炎上》及拍攝新歌MV主角。耀樂狠批對方「甚至大談外流的玩笑,原來為了求曝光求復出,可以這麼沒有底線。」他更表示被邀請參與新歌《世界上會有對的分手》時,「這首歌的創作、MV,我反覆看了歌詞,那種強烈的反胃感,至今無法忘記」。
揭穿和解假象發出最後通牒
耀樂亦揭穿二人私下見面的和解假象,直指炎亞綸曾承諾不提及此事,「結果轉過頭你直接在媒體面前說我們已經見過面且和解。」他更控訴自己這段時間的沉默退讓,換來的卻是對方粉絲的私訊辱罵、直播洗版。忍無可忍的耀樂最終發出最後通牒,隔空狠嗆:「請在緩刑期的炎先生適可而止!不然我一定會採取法律行動。」
回顧當年私密片外流風波始末
回顧事件,耀樂於2023年突然召開記者會,控訴與炎亞綸交往期間(當時耀樂未成年),遭對方強行拍攝、持有並外流私密性愛影片,震驚整個娛樂圈。全案經司法調查後,法院於2024年5月一審宣判,因雙方達成和解,炎亞綸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3年。原以為官司落幕後雙方能各自安好,如今耀樂再次全面開撕,令這段恩怨再度成為全網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