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縱容鬥牛㹴虐殺流浪狗 台飼主將被控虐畜 網民紛稱要復仇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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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隆市陳姓飼主所飼鬥牛㹴,去年咬傷流浪犬,今再度咬死流浪老犬,引發撻伐,動保所所長陳瑞濱說,將依違反動保法函送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求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沒入犬隻。

陳姓男子去年5月就曾放讓鬥牛㹴攻擊流浪狗鬧上新聞,開罰3萬元(約7,600港元),當時就惹來網路紅人「館長」陳之漢暴怒,在Facebook上怒嗆陳姓飼主「真他X垃圾」,還放話人對人、狗對狗展開對決。

事隔不到一年,鬥牛㹴再次攻擊浪浪,咬爆頭死亡,引發網友怒火,還有人放話,要為浪浪找回公道,陳姓男子附近居民很緊張,怕被波及。

動保所長陳瑞濱指出,鬥牛㹴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15年9月23日農牧字第‭1040043358‬號函公告之「具攻擊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有相當防護措施。陳姓男子而遭處3萬元罰鍰在案,當時並明確諭令飼主帶犬出門應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鍊繩牽引及配帶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

但該犬22日下午16時許於中正路427號門口,又往1隻灰黑色混種流浪母犬頭部嘶咬,犬隻頭部大量出血奄奄一息,雖路人合力以掃帚驅打比特仍不放開,影片照片經目擊民眾於1月23日晚貼於Facebook社群「基隆人踹共」,引發民眾不滿,並紛紛向該市動保所報案。

動保所獲報後即至案發現場調查,早上前往陳姓飼主住處製作筆錄,雖陳姓飼主及家人堅稱當日係因回家開門不慎讓犬隻衝出才造成鬥牛㹴咬死流浪犬,並表示有將受傷流浪狗以計程車緊急載至動物醫院急救,該犬仍因頭顱破裂不治死亡。

他們認違反台灣動物保護法第6條,讓所飼鬥牛㹴虐待傷害流浪犬造成死亡屬實,將依第25條第1項規定函送基隆地方法院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依第33條沒入犬隻。犬隻目前已收容於寵物銀行,在法院判決前暫不開放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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