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雙子星項目遭以「國安疑慮」駁回 投資方南海發展發聲明自清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在台灣,總額高達新台幣600億元,創下總統蔡英文任內單筆金額最大的外商投資案「台北車站C1/D1開發案」(又稱雙子星開發案),在將近一年向招標的台北市政府展開申請並經歷重重審核後,外商南海馬頓團隊通過審核並獲得最優申請人資格。
然而相關投資案卻在2019年6月26日,遭行政院下轄的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以「南海控股實際上為陸資」、「總裁和運營高層為陸籍」以及「南海發展有限公司股票質押的公司,陸籍董事過半」等理由,強調相關事項恐涉及「國安疑慮」,駁回該筆投資案。
而南海發展公司經過數星期沉澱,於今天(22日)發布新聞稿,除自清名譽,同時亦表明將透過司法途徑尋求公評。聲明強調,「經濟部投審會日前以『南海馬頓團隊為外資』卻又以『台北車站C1/D1開發案有國家安全之考慮』駁回相關投資案,南海馬頓團隊深感遺憾,亦無法認同」,故南海發展公司將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要求撤銷投審會駁回處分,以維護自身權益。

南海團隊在台灣報章刊登廣告。(南海提供)

聲明稿中呼籲,台北市政府應體察當前詭譎政治氛圍及南海馬頓團隊所面臨不公不義的情況,在合法合規條件下,延續台北市政府在此次台北車站C1/D1開發案招標過程中的專業操守,維護台灣社會對依法施政的基礎期望,保持南海馬頓團隊的其最優申請人資格,以利C1/D1開發案合法合理進行,讓市府依法評選出的聯合開發最優項目得以繼續,為台灣經濟帶進活水、也為台北這座光榮城市注入新價值。

聲明稿中強調,此次開發案為大眾捷運系統聯合開發案,依台灣的《大眾捷運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規定,允許陸資、港資及外資參與投資,且台北市政府自2006年起至2015年間歷經的5次招標及這次第6次招標,其間不乏外國公司參與投標,但投審會及台北市政府對於此次投資案從未提及存在國安考慮,台北市政府於本次甄選文件中,亦未依職責揭露有關國安的問題,使參與投標的投資人可以知悉。

南海發展強調,此次開發案不包括機場捷運的營運及管理,機場捷運具有獨立的動線,而聯合開發案性質類似於合建分屋,最終產權超過6成屬於公地主。南海馬頓團隊依甄選檔規定,要簽署營運管理契約,回租公地主房屋,並在市政府的監督下營運。整個建設性質亦只包括購物商場、辦公樓、旅館,全都並非可具備國安性質的建築物,亦非台灣的《要塞堡壘地帶法》中所規定,具有國防安全之要塞堡壘。

台北雙子星項目落成後,將成為當地新地標。(南海控股提供)

南海發展對於台灣經濟部投審會認定相關開發案「位處首都重要交通樞紐範圍」事涉國安疑慮提出質疑,聲明中強調:「遍查相關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要塞堡壘地帶法》、《都市計畫法》、《大眾捷運法》、《鐵路法》等,此次開發案並不符合前述法規所涉及的國安相關構成要件,投審會的判斷顯然無法規依據亦違背實際情況。」

聲明中對於投審會主張相關開發按有國安考慮提出質疑,包括全案的投資業別在形式上及實質上都是完全開放外資投資的行業,全無涉及投審會指稱的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且行政院制定及更新負面表列清單時,已參考相關法令及各主管機關意見,納入所有具國安敏感情形的投資業別。

聲明指稱投審會的決定「擅自擴張外國人投資條例的授權內容,亦不尊重行政院及各事業主管機關的專業判斷,若投審會可僭越立法、擴張行政權限、無視各機關的專業分工,恐將造成市場封鎖及外資卻步的可能。」

至於投審會認定南海發展是「易受大陸政策影響之外國人」,南海發展的聲明也強調這「已構成超法規解釋」。聲明中強調投審會已認定認定南海馬頓團隊為外資投資人,卻以各種涉及陸資的説法駁回投資案,實屬「錯誤法律認知、非法律判斷標準、且非符合實際情況的主觀臆測」。

聲明中強調,南海發展母公司南海控股是香港上市公司,註冊地為百慕大而非中國,南海控股與台灣市值前30大之上市公司一樣,大部分業務在大陸地區,員工多為大陸籍。南海發展表示,若以此為由認定南海控股不適合在台灣投資,「等於阻斷所有台商返台投資的機會」。

南海發展並稱,南海控股所知股東不少於9成為外資,執行委員會受董事會的指揮及控管,其無法違背董事會的意志自行決定營運策略。南海控股聘任各國籍專業經理人,在中國的業務一直有大陸、香港、台灣籍專業經理人任職,未來的台灣專案公司管理層都會以台灣籍人士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