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超性感「一條繩比堅尼」遊菲律賓被罰 男友批菲警未如約保密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台灣一名20多歲的女遊客日前偕男友在菲律賓長灘島遊玩,由於所穿的比堅尼過於暴露,被警方罰款2500披索(約合378元港幣)。
事隔後日,涉事台女的男友今日(17日)透過傳媒發出聲明,還原事件的來龍去脈。他稱一切的起因是「大冒險遊戲」,又批評菲警未如約保密,將事件曝光。

台灣女遊客的穿着引起當地人熱烈討論。(Facebook截圖)

據當地傳媒報道,一名台灣女遊客日前與男友在長灘島著名的白色沙灘旅遊,當時她身穿一套白色比堅尼,其後亦曾經換上同款的紅色比堅尼。但兩款比堅尼都相當性感暴露,上身的布料僅僅是兩條細線,下身亦近乎是T-back,「有着等於無着」。

涉事台女的男友今日透過《三立新聞》發出聲明澄清。他表示會將責任一肩扛起,又指事件傳開後,造成女友很大的壓力,懇請大家「不要再怪罪女方」,對於帶給外界不良示範,他自己會好好檢討。「面對這次的事情,我為我個人行為,造成的問題,鄭重道歉、感到萬分遺憾及懊悔。」

事件源於「大冒險遊戲」

涉事台女的男友指,10月9日他們抵達長灘島,女友本來穿著樸素的白色洋裝在沙灘玩水,後來他看到店家販賣一款較裸露的造型比基尼,於是跟女友提議玩「大冒險遊戲」,女友輸了後,就依要求穿上這套比基尼。

他們認為,雖然這套泳裝確實很「OVER」,但沒「露點」應該不會觸法,「若不是合法泳裝,怎麼會在當地店面販售呢?」,並強調女友有貼胸貼,沒有「露點」疑慮,只是沒想到竟被當地人偷拍。之後更被警察攔下,強迫他們赴警局說明。

據了解,事件中的微型比基尼從1995年開始流行,在知名購物平台亞馬遜,還能找到各種款式,微型比基尼挑戰以最少布料遮住三點,再用細繩撐住防止走光。(amazon)

涉事台女的男友又稱,警方最後決定對他們開出一張2500披索的罰單,繳錢就能離開,否則要拘留。為讓旅程平安順利完成,他們簽下罰單。沒想到事情卻沒有因此落幕,更被當地媒體廣泛報道。事主稱,菲傳媒的報道內容失實,當中寫道的「女友說自己在台灣常這樣穿」更屬子虛烏有,因為全程都是他與警方對話,女友完全沒跟警方交談。他透露,女友在得知被偷拍後,情緒幾乎崩潰。

當事人在聲明中表達強烈不滿,「在這裡我要指控菲律賓的報導,完完全全不屬實情,惡意毀謗個人名譽」,並質疑菲律賓警方的處理方式充滿瑕疵。例如,警方原本稱他們沒有觸法,但罰單引用的法條,稱他們「拍照者拍攝下流照片之行為」;警方承諾照片不會外流和見報,卻在事發隔天全部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