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陸委會:陳同佳來台時間未定 排除「自由行模式」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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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涉洗黑錢案刑滿,今日(23日)上午已出獄,他表示願意赴台灣自首。台方先是限制陳同佳以「自由人」身份入境,其後又提出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回台受審。港府拒絕台方做法,認為等同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
台灣陸委會今日晚上表示,尚無法確認陳同佳來台時間以及最後是否投案。政府會確保全程掌握,排除「自由行模式」,也已成立單一窗口,供陳同佳聯絡。

台灣陸委會表示,尚無法確認陳同佳來台時間以及最後是否投案;台灣政府會確保全程掌握,排除「自由行模式」。(資料圖片)

陸委會稱,台港雙方有關機關針對本案目前透過既有的管道保持溝通,交換訊息,但仍無法確定陳同佳何時來台投案、以及最後是否投案。

陸委會強調,有關本案的處理,台灣政府一直秉持三點原則辦理:第一,確保政府全程掌控,沒有「自由行模式」;第二,確保陳同佳可以登機來台,沒有拒收問題;第三,確保過程的安全性。

陸委會指出,有關媒體報道陳同佳來台管制大轉彎,註銷簽證註記,可自由行來台灣等一事,絕非事實。今天上午7時香港飛台北的航班有陳同佳訂位,政府為此已於事先做好完整部署,相關的作法僅是為了確保台灣境管單位能即時接獲通報、並讓陳同佳能夠登機的暫時措施。

陳同佳今日(23日)上午出獄,他表示願意赴台灣自首。(梁鵬威攝)

成立單一窗口 供陳同佳聯絡

陸委會又表示,為有利於後續處理、降低不確定性,專案小組已經建立刑事警察局的單一窗口,正式通知港府、並請港府轉告陳同佳,如果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可直接與窗口聯絡,安排相關事宜。

陸委會也提到,本案在台灣沒有政治操作的問題,也沒有司法不公的疑慮,相關人士若真心要協助陳同佳來台面對司法,實不宜再發表毫無必要的政治語言,對本案的處理毫無助益。

陳同佳在管浩鳴陪同下,向死者家人鞠躬道歉,並感謝家人不離不棄。(梁鵬威攝)

據早前報道,勸服陳同佳自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日透露,原本已購買機票,計劃今早與陳同佳到台灣自首,但他們上周遭台灣移民署註記管制「不核發登機證」,無法入境。據悉,陳同佳上月決定自首後,管浩鳴馬上訂購了兩張今早約7時起飛往台灣的機票,希望陳同佳出獄後第一時間赴台自首,最終計劃告吹,目前仍未落實何時赴台。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