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陸生撕台清大連儂牆 被判罰款6千台幣 得易服勞役6日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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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台灣新竹的清華大學,學生會9月在校園設置2座連儂牆聲援香港反修例運動,9月30日遭撕毀,警方透過閉路電視鎖定手撐粉色雨傘女子,發現她犯案後進入清大圖書館內,經學校教官協助聯繫,確認為陸籍交換生劉姓女子。
日前,新竹地院審結此案,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罰劉女6000元(新台幣,下同,約1550港元),得易服勞役6日(按:可用勞役抵免刑罰)。

據報道,事發後劉女辯稱,因立場不同,認為連儂牆上所張貼的海報及標語太過偏激,才憤而撕毀。不過,清大學生會當時堅持提告,表示「當你享有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破壞別人的言論自由」,指撕毀連儂牆行為已嚴重影響當初設置目的,對於人權、自由及民主已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因此決定在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曾發微博表態 被告後求助官媒

據悉,劉女在撕毀連儂牆當天,把捏成一團的紙張拍照上傳微博,表示翌日就是國慶70周年,居然在學校公布欄看到張貼反共與支持港獨的海報,氣急敗壞之下把海報全撕了,還慶幸表示雖然圍觀者眾但沒人制止她,強調尊重每個地區人民的想法和觀點,但絕不容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詆毀中國。

劉女在撕毀連儂牆後曾發微博表態,被告後求助官媒。(微博截圖)

而在警方追查到她並逮捕送辦後,劉女10月8日在微博表示,台媒捕風捉影,大肆煽動此事,自己的個人資料亦已被曝光,翌周將庭訊,未知會如何宣判,坦承壓力很大、很崩潰,稱作為交換生在台灣是弱勢群體,受到委屈也不能申訴,因此請求官媒協助,文末tag提及「@人民網」、「@微博官方」。

大陸網民當時亦紛紛留言回應,建議她聯繫國台辦,甚至有意為她募集律師費。有網民安慰她「現在兩岸交流機制停擺,但台灣也不敢拿你怎麼樣」、「大不了被驅逐出境」、「別怕,他們不會也不敢對你定罪」,還有人建議她張貼「一國兩制統一台灣」海報反制,等被撕掉時拍照報警。

法官指缺乏尊重財產權

該案上周四(26日)在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審理認為,即使基於言論自由表達方式,亦不得侵害他人財產權益,但劉女卻恣意損壞屬於清大學生會的連儂牆,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

法院指出,法官考量劉女犯後坦承行為的態度,且衡量劉女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遭毀連儂牆價值,以及劉女有碩士肄業的智識程度,且家庭經濟小康,因此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劉女罰款6千元,得易服勞役6日。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