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在法庭爆粗丟水瓶 檢方斥無視法治 求刑28年半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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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台北地方法院24日(周三)進行全案言詞辯論終結,定於明年3月26日宣判。
檢察官以柯文哲曾在法庭爆粗、丟擲水瓶、放任支持者包圍地檢署等,認定柯無視法治、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佔政治獻金、背信等罪嫌,判處他28年6月徒刑。
台媒《聯合報》報道,檢察官針對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量刑表示意見時指出,柯文哲為獲得沈慶京、威京集團支持及資金,以市長權力護航京華城公司取得高達百億元(新台幣,下同)不法容積,並收受賄款,且柯文哲身為民眾黨主席,明知政治獻金的公益性,仍將他人捐給民眾黨款項侵佔入己,並以商業交易外觀掏空政治獻金,足見他不受公開監督、無視法治的心態。
檢察官稱,柯文哲在偵審程序一再聲稱遭受「政治迫害」、「政治偵防」,審判期間多次在法庭上以不當言詞或髒話辱罵檢方,並向檢察官丟擲物品(意指柯文哲先前丟擲水瓶一事),又以自己名義在社交網站張貼文章或圖卡,扭曲審判過程及證人證詞、攻擊檢察官、法官及對自己不利的證人。
檢方也指,柯文哲容任支持者包圍地檢署、網絡恐嚇檢察官、法官等,對司法施加壓力,此種不尊重司法的做法,已經不僅是針對檢察官,包括地院法官、高院法官,都受到高度壓迫,史無前例,建請法院判處其28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