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遭挾持割傷國泰實習生還原事發經過:主動奪刀並與他扭打
9月12日傍晚,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發生持刀挾持事件,一名44歲蔡姓男子進入國泰航空的休息室,持刀挾持國泰航空的實習生並割傷對方以及1名航警局警員,最終被制服拘捕。
受傷的24歲國泰航空黃姓實習生所屬學校代為對外澄清案情,指他在被挾持期間,主動出手奪刀並與疑犯發生扭打,同時呼叫門外警員進內救援。
台媒《聯合報》報道,受傷的國泰航空實習生目前就讀朝陽科技大學飛航系,該系系主任盧衍良轉述該名學生說法指,事發時,他於執勤結束後在休息室換裝完畢,正於休息室最內側以手機瀏覽訊息。
休息室本身有門禁設施,但因疑犯利用其他員工按密碼鎖進入休息室後,休息室門自動關上的約三秒間隙衝入,該過程僅約數秒,當時實習生前方數名同事迅速躲避後,疑犯隨即以刀械挾持在休息室最內側的實習生。
在被挾持期間,當警方在休息室外部署時,疑犯情緒越發激動且注意力轉向門外動態;該實習生見狀主動出手奪刀並與疑犯發生扭打,同時呼叫門外警員進內救援。扭打過程中,該實習生左手虎口遭割傷,腹部右側有一道長約20多厘米的劃傷,所幸傷口非常輕微。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2月
經桃園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認為蔡男涉犯傷害、攜帶兇器犯剝奪行動自由、強制、恐嚇危安等罪嫌,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認為羈押確有必要,裁定被告自13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院指出,蔡男坦承案發當日上午曾施用冰毒。蔡男目前無業、沒有固定居所,也沒有可供聯繫的電話號碼,配偶及子女則長期居住香港,在台並無因職業形成的社會連結。法院認為,日後若需傳喚被告到庭,實際上難以掌握其行蹤,加上親近家庭成員都在香港,若被告逃往境外,逃亡成本相對較低,因此認定有具體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
據早前台媒TVBS新聞網報道指,涉案44歲的蔡男與香港籍妻子結婚多年,但因2人感情不睦,1年前妻子已帶小孩回到香港,夫妻雖然還未離婚,但已分居快1年。事發當日蔡男獨自到桃園機場報到櫃台處,表示要搭機到香港找老婆,但報到櫃台查詢後發現蔡男沒有購票紀錄,地勤人員請他到國泰航空諮詢,其後發生一連串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