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外公外婆加註「祖父祖母」 立委:不再性別歧視內外有別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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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日前在Facebook表示,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有性別歧視問題,經要求改善後,已得到教育部回覆,如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等,調整過後加註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不用再有內外之分。
對此,有國文老師表示「何時使用哪種稱謂,民眾還是可以自行斟酌」。

王婉諭指出,去年10月她曾指出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有性別歧視問題,像是「男不男,女不女」,在字典中被解釋為言行舉止、裝扮和生理性別不合,多含貶義;「家庭主夫」,則是戲稱取代原家庭主婦責任的男性。此外,還有「賣淫」、「花痴」、「老處女」、「潑辣貨」、「發騷」等,解釋中都載明多指女性,或是多含貶義。

立委王婉諭表示,這項加註有助改善性別歧視。(王婉諭Facebook)

王婉諭說,經質詢時要求教育部改善,部長也承諾會請專業的團隊做合適調整,不久前,接獲教育部回覆,將建立「常態檢修」性別平等議題內容機制,「定期檢視」是否含有性別歧視、偏見意涵的字眼,盡速完成性平內容詞條的全面檢修。

王婉諭舉例,調整過後的詞句,包括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等,原在辭典中都是「對媽媽的父母親」的稱謂,如今調整過後加註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祖父祖母不只是對「父親的父母親」,也同樣也能是「母親的父母親」;教育部的辭典中主動向孩子們說明,不論是爸爸的爸媽,還是媽媽的爸媽,「如今都可以不用再有內外之分,都是阿公阿嬤、祖父祖母了!」,指這樣的改變,也更加符合生活樣態。

入口網站調查「你是否同意教育部國語辭典將外公外婆改為祖父祖母?」。(Yahoo截圖)

入口網站「Yahoo」發表網絡調查投票,題目為「你是否同意教育部國語辭典將外公外婆改為祖父祖母?」,截至2月16日下午1時,投「反對,習慣用語不涉及歧視」者達到6552票(93%),投「同意,祖父母不需分內外」者有459票(7%)。

支持者表示:「都可以冠母姓了,不該分內外」、「合世界潮流」、「同意,媽媽的父母不是外人」反對者則說:「多此一舉」、「這也是祖先文化的傳承!」、「已經習慣這樣區分了,為何要改?」

對此,國文老師沈約解釋,口語上可以有很多種稱謂,都叫阿公阿嬤當然很親切,不過外公、外婆、外祖父、外祖母比較偏書面形式的用法,至於何時使用哪種稱謂,民眾還是可以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