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樓限呎︱測量師:措施未有覆蓋舊樓重建項目 納米單位難絕跡

撰文:李彤 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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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30日)公布,將在賣地條款內加入單位面積下限,並以下一季推出的屯門大欖官地作為首個「試點」,有測量師認為,措施屬好事,但若然不同時放寬地積比,只會變相減少住宅單位供應數目。亦有業界認為,措施只用在官地及港鐵項目上,未有覆蓋私人舊樓重建地盤,納米單位不會絕跡。

萊坊:如不同時放寬地積比 變相減少供應

萊坊董事,大中華區研究及諮詢部主管王兆麒指,從改善居住環境方面看,在賣地條款設立單位面積下限是好事,但要考慮香港有沒有實際條件執行,例如設立單位面積下限但不同時放寬地積比,等同減少未來住宅單位供應數目。此外,部分地皮面積較細,設計難度高,不適宜設單位面積下限。

他又認為,設立單位面積下限等同於提升買家上車門檻,削弱市場部分購買力,同時對發展商入標投地的出價有一定影響,但料對整體樓價表現沒有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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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翹楚:下限設於320呎以上才算合理

泓亮諮詢及評估董事總經理張翹楚認為,若單位面積下限設於300平方呎以下,是沒有意義,若然二人家庭住在面積下限(280平方呎)單位內,其實人均居住空間仍不足夠,他認為,單位面積下限應設於320平方呎以上,才算是合理。他又認為,政府應該同時放寬部分區域的地積比率,讓發展商有空間興建面積較大的單位。

張翹楚又補充,措施預計仍「管唔到」私人舊樓重建項目,因該些項目地契屬「舊契」,政府不能加入新條款,市場上的舊契項目亦不需要取得地政總署的「預售樓花同意書」,故難以單位面積上加入面積限制或伙數限制。

觀乎近年市面上不少單位面積不足200平方呎的納米單位,是來自私人舊樓重建地盤,如盧華家族的AVA系列、旺角千望等,是次推出的「限呎」措施,只應用在官地及港鐵項目上,未有覆蓋到舊樓重建地盤,而舊樓地盤一般受地塊面積所限,料發展商仍會間出納米單位,納米單位難絕跡。

近年不少新盤推出面積不足二百呎的納米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