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父母迫子女跳三輪車碰瓷訛詐:骨折是「好機會」要多做幾次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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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父虎不吃兒」,但現實中有些父母,心腸可能比老虎更歹毒。浙江省檢察院近日公開的一個「典型案例」,就是如此。
該案例顯示,浙江一對父母多次強迫子女在搭乘三輪車期間跳車,以此「碰瓷」訛詐司機賠償。

小金被迫從三輪車上跳下。(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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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間,浙江一對父母多次帶時年14歲的小金(化名)和9歲的妹妹坐三輪車,期間強迫他們自行跳車,以假裝被摔傷的方式「碰瓷」,詐騙多名三輪車司機錢財合共1.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同類事件發生至少二十次,小金每次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最嚴重的一次,更因為頭部先著地而造成顱骨骨折。但小金的父母並沒有讓他好好休養,反而表示骨折是個「好機會」,可以「多做幾次」。

「故忌重施」被司機認出報案

事件最終東窗事發,源於2017年10月,小金「故忌重施」時,被一名曾經受騙的三輪車司機認出,因而察覺他們是「碰瓷」並報警求助。人證物證俱在,小金父母最終被警方拘捕。

小金的父母被捕後自白,自己從電視節目中得知這類訛詐手法,又稱因為欠債多,才會教兒子「跳車碰瓷」。而如果兒子不願意,他們就會出手體罰,令小金不得不從。

案件近日在法院審理。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小金父親羅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母親劉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此外,羅某對小金的監護權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