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打威嚇】脅迫未成年少女到K房陪客賺錢 江蘇男僅獲刑6年惹議

撰文:彭琤琳
出版:更新:

在江蘇宿遷經營卡拉OK的靳男被控在兩年多內,用包括煙頭燙、皮帶抽、刀劃割和電棒恐嚇等暴力手段,控制十餘名未成年女性在K房中從事有償陪侍活動。其間,還有一名少女不堪侵害,跳樓自殺。
周四(30日),江蘇檢察網披露,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靳男犯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悉,這是江蘇省省首例組織未成年人有償陪侍案。

靳男被控用暴力手段脅迫未成年女性從事有償陪侍活動。圖為示意圖。(網上圖片

綜合內媒報道,靳男在當地招攬多名還沒念完高中的女孩做陪侍女,他將這些少女當成搖錢樹,每日可拿到數千元提成。

據悉,靳男一方面以談戀愛為名,與這些女孩保持所謂的「戀愛」關係,一方面以辦保險為名扣下她們的身份證,統一安排住宿,監視著她們的一舉一動,並製定嚴苛的工作制度。一旦有人違反規定,靳男就會當著所有女孩的面,用煙頭燙、用皮帶抽、用刀劃割、用電棒恐嚇等方式懲罰違規者。在前後兩年的時間裡,這群女孩中每個人都遭受過靳男的毒打。

至去年4月,其中一名17歲受害人梁女再次遭靳男拳打腳踢後,從不堪忍受屈辱,從集體宿舍5樓陽台縱身跳下身亡。她在跳樓之前,口中聲嘶力竭地喊出靳男的名字。

靳男遭警方調查,其後被法院判處監禁6年。圖為示意圖。(網上圖片)

梁女的自殺案引起警方對靳男的調查。今年1月,宿豫區檢察院依法對靳某某以涉嫌組織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提起公訴。及至 4月,當地法院以靳男犯「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2萬元。靳男其後以一審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

案件曝光後,不少網民卻認為對靳男的判罰過輕:

「罰的太輕,太少了。」
「寫本黃色小說非法出版判都10年,你說說這世道。」
「量刑標準完全不統一。」
「明顯是避重就輕了。應該還有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深究的話還涉嫌組織賣淫,強姦幼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