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商人出資200萬買兇殺人:被轉手4次剩10萬 6參與者獲刑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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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地產商老闆覃佑輝6年前出資200萬元(人民幣,下同)買兇暗殺與他產生官司糾紛的商人魏某,豈料該筆「暗殺生意」前後被易手4次,先後涉及5名「殺手」,最後一名殺手竟僅被承諾10萬元報酬,而由於他思慮後發覺報酬太少不划算,主動聯絡魏某,要求其配合演戲拍照,再騙取報酬。
2014年8月,魏某選擇向警方報案,其後,涉案6人依次被捕或自首。時隔5年多,廣西南寧中院今天(17日)上午對涉案6人犯故意殺人罪抗訴案進行終審宣判,6人均被判刑。

當地傳媒曾對此案作出詳盡報道。(網上圖片)

事緣2012年8月,商人覃佑輝投資參股兩間公司;2013年,魏某因合作糾紛對該兩間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同年10月,覃佑輝因擔心自己的投資虧損,出資200萬元買兇暗殺魏某。

其後,這筆「暗殺生意」被轉手4次,先後涉及5名「殺手」——奚廣安、莫天祥、楊康生、楊廣生和凌顯四。層層僱傭之下,暗殺酬金從200萬元先後減少到100萬元、27萬元、20萬元、10萬元。而凌顯四接到任務後,方才醒悟10萬元酬金太少,一旦敗露要賠上人生不划算,於是想到找魏某坦白,要求後者配合偽造現場,再把10萬元酬金騙到手。

2014年4月28日,凌顯四邀約魏某見面,向其告知暗殺計劃,並讓他配合拍攝一張手被反綁的照片,稱用於向上交差,又要求其去外地避風頭。3個多月後,魏某向南寧警方報案。及後,6人先後被捕或自首,其中漆為四被檢方認定「沒有具體犯罪情節」而未被起訴。

6名被告終審皆被判刑。圖為庭審現場。(南國早報)

一審曾判決5被告無罪

2016年4月,南寧青秀區法院一審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判決覃佑輝、奚廣安、莫天祥、楊康生、楊廣生5人無罪。翌月,魏某向青秀區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同年底,南寧市中院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2018年5月3日,案件在青秀區法院重審開庭。此時,涉案6人已釋放近兩年。6名被告人輪流受審時一致翻供,並臨時向法庭申請調取新的證據,法庭宣布延期審理。

2019年10月17日上午,廣西南寧中院對6人犯故意殺人罪抗訴案進行終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覃佑輝有期徒刑5年,奚廣安有期徒刑3年半,楊康生、楊廣生有期徒刑3年3個月,莫天祥有期徒刑3年,凌顯四有期徒刑2年7個月。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