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麗江90後退伍女兵「反殺」醉漢 檢方認定正當防衛撤訴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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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麗江女子唐雪去年春節期間,回家時被醉漢李德湘攔下騷擾,之後兩小時內再遭到對方數次挑釁,後者甚至還手持菜刀追到唐女家門不停狂砸。唐女遂從家中拿出兩把生果刀出門理論,刀尖最終插進李男右胸造成死亡。而唐女其後遭當地檢方公訴,被控故意傷害罪。
據新華社消息,雲南檢方周一(30日)就上述案件通報稱,唐雪的防衛行為係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麗江市永勝縣檢察院當日對該案撤訴,對唐雪作出不起訴決定。

事發後,唐女家大門上留有被刀砍過的痕迹。(網上圖片)

上述通報稱,經檢察機關審查查明,被不起訴人唐雪與李德湘系同村人,2019年2月8日(大年初四)23時左右,唐雪(時25歲,身高170厘米)乘坐朋友駕駛的私家車返家途中,路遇李德湘(時26歲,身高190厘米)酒後在村道內對過往車輛進行無故攔截。李德湘拍打唐雪乘坐的車輛並對唐雪言語挑釁,唐雪未予理睬。唐雪回到家門口,因未帶鑰匙電話聯繫其父親唐某勇回家開門,並告知其父被李德湘攔車一事。

唐某勇遂帶唐雪找到李德湘評理,李德湘與唐某勇父女發生爭執,過程中李德湘踢了唐某勇胸部一腳,繼而與唐某勇、唐雪進行廝打,隨後被李德湘的朋友拉開,唐某勇和唐雪回家。李德湘仍留在唐某勇家附近巷道口,聲稱要喊人把唐某勇一家人砍死。隨後,李德湘打電話邀約多個朋友到達唐某勇家附近巷道口。唐某勇回家後給李父打電話,李父趕到巷道口,將其帶回家。

事發前一天,唐女全家剛剛拍了一張全家福。(網上圖片)

2月9日凌晨1時許,李德湘手持菜刀溜出家門,跑到唐某勇家大門外側,用菜刀砍砸唐某勇家大門,並用腳踢踹。後趕來勸阻的朋友將其菜刀奪走並丟棄,並勸其回家。其間,唐雪聽到砸門聲後起床,因害怕而到廚房拿了一把削皮刀和一把生果刀,放在褲口袋內,並打開小門出門查看,李德湘看見唐雪出門後,衝上前即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腳,唐雪拿出紅色削果皮刀反抗,李德湘繼續揮拳擊中唐雪左臉部,又對其拳打腳踢。

過程中,唐雪的削皮刀掉落地上,情急之下掏出生果刀用力反抗、揮刺,後雙方被他人拉開,唐雪回家,李德湘邊往巷道外跑邊大喊「拿刀來」,後在奔跑過程中倒地,其朋友上前發現李德湘受傷,遂將其送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李德湘系被他人用銳器致傷右胸部,傷及升主動脈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李男的畢業證書。(網上圖片)

早前報道,8月25日,該案起訴書曝光。檢方當時認為,唐女與被害人李男生扭打過程中,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刑法第234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唐女具有刑法第20第2款的處罰情節,即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是否屬「正當防衛」惹爭議

據唐女家人介紹,唐女生於1993年,是一名退伍女兵,案發前在麗江從事蛋糕烘培工作。事發後,唐女父親表示,唐家案發當日就已給李家家屬6萬元人民幣用於處理後事,且無法接受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來起訴;唐女家人委託律師認為,唐某行為完全屬於正當防衛。「從有利於防衛人的角度分析,從正當防衛的立法本意出發,建議檢察機關撤回起訴。」

而據李男家人透露,李男生於1993年,畢業於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體育教育專業,事發前在昆明一家建築公司上班。李父質疑,案發時其兒子手上沒有刀,對方手上有兩把刀,「這怎麼能算是正當防衛呢?」

法院兩度延期審理 檢方終撤訴

檢方最新通報指出,8月26日,雲南省檢察院指定專人閱卷,對案件事實、證據依法全面審查,指導案件辦理,並委託公安法醫、刑偵專家對刑事技術材料進行補證,對現場重新勘驗;補充調取了物證檢驗、現場勘查、傷情鑑定、證人證言等證據。法院兩次決定對該案延期審理。

永勝檢方經補充偵查和依法重新審查後認定,唐雪在春節期間,家人及住宅多次被李德湘侵犯,特別是在凌晨1時左右,家門被砍砸,出門後被李德湘腳踢拳毆下,先持削果皮刀反抗,後持生果刀反抗,係為保護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採取的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衛行為,符合刑法第20條第1款規定,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