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漢掐死情人仍照常外出打麻雀 伴屍吃飯看《水滸傳》到天光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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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饒人俞健前年在廣東江門犯下一宗命案,他在殺死情人後,將屍體放置在情人的寓所。之後幾天,他數次外出打麻雀,期間還返回寓所,伴屍吃飯休息,坐在大廳看《水滸傳》到天亮。
一審時江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俞健無期徒刑,但他不服上訴。廣東高院今年5月底二審此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內媒報道,命案發生在2018年12月4日,48歲男子俞健前往情人徐某英位於江門會城的家中吃午飯。當日下午2時左右,徐某英在床上休息,醒後與俞健發生爭吵,俞健用手掐住徐某英頸部,致對方窒息死亡。

江西男子俞健用手掐住情人徐某英頸部,致對方窒息死亡。(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案發兩日後,徐某英的兒子潘某某多次打電話給母親,而俞健前兩次接電話時均謊稱徐某英暫時接不了電話。直到第三次被潘某某識破,俞健才告訴他,徐某英因病死亡。潘某某聞訊趕回家中,發現房間有臭味傳出,而徐某英臉色發黑、腫脹,鼻子和嘴唇周圍有血跡,明顯死因蹊蹺。潘某某懷疑是俞健殺人,二人一起前往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隨後立案偵查並傳喚俞健,經訊問後俞健如實供述了殺害徐某英的事實。據俞健供述,他與徐某英相識於2018年國慶前後,後進入熱戀期,熱戀期間曾多次發生性關係。同年11月2日晚,他得知徐某英與前男友約會,心生不滿。11月底,徐某英要求俞健將工資交由她保管,俞健拒絕並反過來向徐某英提出借錢2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請求。徐某英認為俞健是騙財騙色,隨後提出分手。

俞健供述稱,案發當日他掐死徐某英後,心虛的他將床頭的毛巾蓋在了徐某英臉上,並用一本200多頁的《水滸傳》壓在毛巾上面:

半分鐘後,我將書和毛巾移開,又在徐某英的胸口處連續按了七八下,但是徐某英已無反應。我知道事情鬧大了,便將床上的綠色被子蓋在了徐某英的胸前,返回客廳抽煙。18時許,我再進入徐某英房間後,發現徐某英完全沒有了呼吸心跳,已經死亡。我將中午的剩飯吃掉後在客廳休息。19時許,我出門前往人民會堂的麻雀館打牌至23時許返回徐某英家中。
俞健口供
俞健犯下命案後,竟照常外出打麻雀。(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之後,俞健在徐某英家中待至翌日7時許離開。中午11時許,他再次進入徐某英家中,吃飯休息後,於中午12時許再次離開徐某英家,步行至會城人民會堂打麻將。17時許,他再次進入徐某英家中,吃飯休息後,於19時許再次離開並步行至會城人民會堂打麻將。

當日23時許,俞健再次返回徐某英家中。他說,「因為聞到房間有臭味,我把臥室空調打開,溫度調到23度,之後坐在大廳看《水滸傳》到天亮。6日約13時許,徐某英的大兒子給我打電話……」

俞健在殺死情人後,曾在其寓所內看《水滸傳》到天亮。(資料圖片)

江門中院一審認為,俞健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於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故意殺人行為還應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即死者家屬)直接物質損失5.3萬餘元,故判決俞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俞健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上訴後,廣東高院二審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附帶民事判決金額計算符合法律規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