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父子反殺夜闖家門者遭判死緩 檢方駁回抗訴:闖入未必行兇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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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9日夜晚,河南新鄉封丘縣村民張好峰因舉報村支部書記,遭書記的兒子許振軍帶人上門報復。在衝突中,許振軍被砍死亡。
此後,張好峰父子被捕並被控謀殺。新鄉中級法院和河南省高院先後在判決中認為,許振軍是被屋主張好峰父子謀殺,張好峰父子不構成正當防衛,兩人遭判處死緩。及後,張好峰一家人為此案申訴長達11年。
及至上周二(10日),河南省檢察院出具《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拒絕為張好峰父子提請抗訴。通知書中稱,案發當晚許振軍再次闖入張家是有過錯的,但「僅僅依據許振軍上次有明顯過錯的經歷,並不能直接確定其本次一定實施暴力違法犯罪行為」。

張好峰妻子常衛雲申訴11年未果。(紅星新聞)

綜合內媒報道,新鄉中院、河南高院在此前的判決中認為,張好峰父子先持武器做好了準備,在許振軍沒有防備的情況下,將他砍傷,不構成正當防衛。張好峰一家人在案發後持續申訴,2019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將該案交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複查。

河南省檢察院在上述通知書中,支持了法院的判決。通知書稱,張好峰父子聽到砸門聲音,提前準備好木棍等工具,將燈熄滅在院中等候,其攻擊性明顯,行為具有一定的主動性;案中只有許振軍一人受嚴重創傷,有多達12處創口和7處劃傷。

通知書認為,原審法院認定的主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處理並無明顯不當,「本案不符合抗訴條件,本院決定不提請抗訴」。

不過,張好峰的妻子常衛雲上周五(13日)在微博寫下其所了解的案件經過,稱事緣9家村民聯合到縣紀委反映村支部書記許洪振非法買地、嚴重貪污的行為,及後9家全部遭到許洪振兒子許振軍帶人打擊報復。

常衛雲說,事後,警方一直沒有抓捕許振軍,直到事發當晚,許振軍又帶團夥再次翻牆、砸門私闖入屋,打傷、砍傷張好峰及其兒子,張好峰被砍13刀,口腔粘膜和腹部粘膜都受損,許振軍則是「在亂中被其同夥誤傷」。

網民一面倒地認為該案判決不公。(微博評論截圖)

案件再度成為網民關注焦點,在微博,圍繞此事的評論多達數萬則,網民一面倒地認為,按當時情形,即使張好峰父子砍死許振軍,也屬於正當防衛,認為相關判決只會助長黑惡勢力的橫行霸道,呼籲官方再徹查此案:

「別人來我家殺我難道我要等死嗎?而且就算他這次不殺我下次不會再殺我嗎?」
「掃黑除惡舉報一波?我不信一個村支書背後沒有保護傘敢這麼大膽。」
「私闖民宅很多國家直接槍斃」
「不是行兇 來拜年嗎」
「法官的意思要被打個半死不活,才可以反抗」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