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女乘客航班上昏迷離世 家屬尋求真相 川航:已盡救助責任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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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四川達州至福建泉州的川航3U6979航班上,一名旅客突發身體不適離世。該旅客家屬在社交平台發文,希望尋找同航班乘客還原事發情況。16日,川航回應此事表示,按程序在機上為旅客吸氧並實施心肺覆蘇,飛機落地泉州晉江機場後,地面急救人員上機接替乘務組進行急救處置。川航亦委託地面人員陪同送醫救治,協同家屬及公安部門配合做好後續事宜。

2月16日,死者家屬李女士介紹,2月13日,她母親乘坐3U6979航班從達州到泉州,原定17時30分落地。18時許,在現場接機的她哥哥得知母親被送往醫院。

其哥哥李先生說,當時他在機場看到有工作人員舉了寫有母親身份信息的牌子,他上前確認身份後被告知,母親被送往醫院搶救,「機場通知了醫護人員,直接送去了醫院。」

家屬稱,醫生說老人送到醫院時已經沒有脈搏和心跳了,院方給出的死亡原因是非正常死亡,猝死。他們和航司協商,航司答覆說已經盡到法律上的關照和服務,家屬希望找到同航班旅客,了解母親在飛機上發病和救治的過程,還原真相。

家屬求助影片截圖。

目前,該乘客遺體目前停放在殯儀館中。殯儀館工作人員稱,遺體是從晉江市的醫院送來的,死亡原因是猝死。

16日下午,川航有關工作人員回應情況,2月13日3U6979達州至泉州航班上,乘務人員在飛機下降進行安全檢查階段,發現坐在40C座位的乘客(女性,61歲)無應答。乘務組廣播尋找醫生,但客艙乘客中沒有醫務人員;同步按程序為旅客吸氧並實施心肺覆蘇。飛機於11分鐘後落地泉州晉江機場,地面急救人員上機接替乘務組進行急救處置。15分鐘後,急救人員用擔架將該乘客擡下飛機。公司委託地面人員陪同送醫救治,協同家屬及公安部門配合做好後續事宜。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介紹,若旅客在行程中突發疾病,航空公司必須竭盡全力展開醫療救助。若乘客死亡源於自身原因,且航空公司已充分履行救助義務,則無須承擔法律責任。本次情況,胡律師建議家屬通過尋找同航班乘客提供證言,仔細核查乘務組在整個事件中的具體操作,比如搶救開始的時間、採取的措施是否規範等。同時,申請調取航班記錄,了解備降決策時間、醫療響應流程等關鍵信息,這些都可能成為後續維權的重要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