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存款35萬取款時不翼而飛 慘遭銀行擅自扣款 獲法院判歸還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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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深圳《讀特新聞》報道,江蘇南通市民康某發現自己存在銀行的35萬元人民幣(下同)竟不翼而飛,詢問得知是遭銀行擅自扣款,遂將銀行告上法庭。近期,法院判處銀行敗訴,歸還康某部份款項及利息。

據南通如東縣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倪靜靜介紹,「2024年,康某在銀行存款35萬元用於兒子結婚,誰料取款時,竟發現賬戶余額為0,經詢問,原來是銀行擅自扣劃了康某的存款,用於償還其作為連帶保證人的債務。」

康某在銀行存入35萬元。

據報道,康某在2013年曾為趙某向銀行借款的20萬元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因趙某到期為能償還銀行借款,銀行便將趙某、康某訴至法院,經生效判決並執行。不過後續未能執行。

2024年,銀行發現作為趙某連帶保證人的康某在該銀行存入了35萬元,於是擅自扣款,用於償還擔保債務。而康某認為,銀行擅自扣款屬於違法,且超額扣劃其存款,於是憤而告到法院,要求銀行退還超額扣劃的部份款項9萬餘元,並賠償35萬元定期到期應得利息。

對此,法院審理認為,康某在銀行存款,雙方建立存款合同關係,銀行負有保證儲蓄安全的合同義務和法定義務。該銀行越過司法執行程序擅自扣劃康某存款,屬於違法。倪靜靜表示,「經核算,法院判決銀行退還康某超額扣劃部份款項9萬余元,並賠償其到期應得利息3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