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被迫月經期間強行同房 「換婚」女難忍長期家暴投毒殺夫判無期
20多年前,女子潘某的父母為解決婚姻問題,將她與鄰村的吳某進行「換婚」,即她嫁給吳某,吳某的妹妹則嫁給潘某的哥哥。然而,婚後潘某常遭到吳某的虐待,特別是在她月經期間,吳某仍強行要求同房。最終,潘某因忍無可忍,殺害吳某,並在27年後落網,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最近公告了對潘某二審的判決,駁回了她的上訴請求。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的資料,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最近公告了對潘某二審的判決,駁回了她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報道指,潘某娘家在鷹潭潢溪鎮某村,家中兄弟姐妹較多。由於家裏貧困,其大哥、二哥娶親後,已經背負眾多債務,三哥娶親變得十分困難。1996年初,在當地媒婆的撮合下,父母將她與鄰村的吳某家「換婚」,讓她嫁給吳某,吳某的妹妹嫁給她三哥。吳某家境與潘某家相似,兄弟姐妹多,娶媳婦困難。故此,在沒有戀愛過程的情況下,24歲的潘某嫁至吳家。
可是婚後,潘某發現吳某性格暴躁,還經常在她經期要求同房。由於潘某身材不高,長相一般,吳某總感覺潘某沒自己的妹妹好,「換婚」中自己吃了虧,只要一不順心,便對潘某非打即罵,二人經常因瑣事爭吵。1997年7月26日,潘某未能及時送秧苗,遭吳某責罵而引發激烈衝突。當晚,吳某再次要求與正值經期的潘某同房,並對潘某施以暴力。潘某意識到無法忍受這樣的生活,決定殺死吳某。
次日早上,潘某在做早飯時,將老鼠藥摻入電飯煲中,準備好米飯及其他食物等吳某回家後食用。不久後,吳某出現中毒症狀,並於送醫途中死亡。潘某的家人懷疑她下毒,報警要求驗屍。經專業檢驗,確認吳某死於中毒。
在逃亡過程中,潘某改名,並於江蘇某地打工,再後來嫁給了劉某並生育二子。她在村裏生活低調,幾乎不與村民互動,努力掩飾自己的過去。27年後,她在江西省貴溪市被警方捕獲。
法院一審認定,潘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因婚姻矛盾以毒殺方式剝奪他人生命,應賠償死者家屬的喪葬費及相關費用共計5萬餘元人民幣。潘某在一審後提出上訴,然而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及量刑均得當,最終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