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同事發不雅影片遭辭退 男子不服反將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咁判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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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一名男子在下班後給女同事發送不雅影片,遭到公司辭退。然而男子認為是下班後發的,不服公司處理方式,反將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作出判決,認定男子行為構成性騷擾,解除勞動關係有依據,駁回了訴訟請求。

案情指,小美(化名)是公司保潔小組的組長,陳某(化名)是她的組員 。某晚,小美在家休息,突然聽到手機一聲訊息通知,拿起一看竟是陳某發來的「黃色」小影片,裏面播放著不可描述的場面。更甚的是,這一幕剛好被小美的老公發現,後者產生了誤解,十分生氣,夫妻二人激烈爭吵。

事後,小美惱羞成怒,決定向公司投訴並報警。面對公安機關詢問,陳某一開始狡辯是朋友玩他的手機時不小心誤發影片,但難以自圓其說下,陳某最終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行為,並寫下了保證書,希望小美原諒。

另一方面,公司在調查後向陳某出具了《懲戒通知書》,認為他侵犯了同事小美的勞動權利,直接影響到了工作情緒和狀態,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對陳某作出解僱處分。對此,陳某不服,認為這是他的私事,事發時不是上班時間,公司無權過問。在申請勞動仲裁被駁回後,陳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公司是違法解除,要求支付賠償金及其他費用。

在結合當事人陳述和證據分析後,法官認為,陳某的行為構成性騷擾。雖然他仍辯稱影片為朋友誤發,但其陳述前後矛盾,難以自圓其說。結合現有證據,可確認陳某向女同事發送影片的事實。另外,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騷擾的都是性騷擾,如身體接觸、出示色情文學圖像、網上性騷擾、電話性騷擾等,故陳某行為屬於性騷擾的範疇。

而解除勞動關係有依據。公司已將《員工手冊》向陳某進行了公示,陳某經培訓,未提出異議,該《員工手冊》可以作為公司處理員工行為的規章制度依據。公司有權根據《員工手冊》規定對陳某行為進行處置。陳某雖然是下班後發送影片,但發送的對象為公司員工,其行為已經對小美心理及家庭生活以及正常工作造成困擾,如不妥善處理有可能導致同事關係惡化、員工行為導向偏差、工作效率下降、工作風氣不正等情況,長此以往也會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和企業形象造成不良影響,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公司有權進行處置。

故此,法院認為公司以陳某嚴重違紀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事由合理、程序合法,無需向陳某支付賠償金,遂判決駁回了陳某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