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女誤轉240萬至同名「老賴」 對方欠銀行700萬 勝訴慘難追回

撰文:盧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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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浙江寧波的李女士因轉賬時選錯收款人,將240萬元(人民幣,下同)誤轉給了一位被法院執行的債務人。儘管法院已判決收款方屬不當得利、應予返還,但由於該收款人的銀行帳戶早已因另案被凍結且普通債權不足以對抗銀行申請的強制執行,導致這筆錢近一年時間仍未追回。

近日,據李女士向「1818黃金眼」欄目爆料,她的朋友杜大姐需向劉女士償還305萬元借款,但手頭僅有65萬元,於是向李女士借款240萬元。為「資金安全起見」,雙方商定通過一位共同的朋友(甲女士,名中帶「瑩」字)進行中轉,由甲女士匯總後一併轉給債權人劉女士。

《1818黃金眼》梳理的李女士轉數流程圖(影片截圖)

然而,在去年12月26日操作時,李女士在轉賬時選錯了收款人,誤將240萬元分三筆轉給了另一位同名(乙女士,名中亦帶「瑩」字)的聯繫人。李女士事後發現錯誤,立即起訴收款方,並申請法院凍結了其帳戶。今年2月,法院判決支持李女士訴求,判令收款方返還240萬元不當得利。

法院判決結果(影片截圖)

判決生效後,李女士卻遇到了執行障礙。她了解到,收款人此前因向某銀行借款700萬元逾期未還,已被銀行訴至法院。該銀行已於去年5月申請訴訟保全,法院依法凍結了其名下帳戶。因此,儘管李女士勝訴,但該帳戶內的資金處於已被凍結的狀態。

為拿回錢款,李女士向法院提出了執行異議,請求停止對被執行人帳戶內剩餘183萬餘元款項的執行並解除凍結。今年11月11日,法院經審查作出裁定,認為李女士享有的普通債權不足以對抗銀行申請的強制執行,故駁回了其異議請求。

法院駁回李女士的異議請求(影片截圖)

目前,李女士不服該裁定,已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尚待開庭審理,這筆240萬元款項最終能否追回,需待該訴訟的審理結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