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啃到「陰間錢」 無業男子瞞母死訊騙取16萬養老金 法院判罰

撰文:吳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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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眾號發文披露了一起相關案件。文章介紹,一男子在母親去世後隱瞞不報,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裏冒領其母養老金,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目前,該案已生效。

隱瞞母親死訊騙取養老金 全部用於個人消費

據文章介紹,男子翟某無業,與母親劉老太相依為命。2022年4月,劉老太因病在河北省三河市去世,並在當地火化安葬。母親去世後,由於擔心失去經濟來源,翟某動起了隱瞞母親死訊的「歪心思」,他並未向北京市東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申報母親死亡,辦理養老待遇終止手續。2022年5月起,翟某每月拿著母親的存摺到銀行領取養老金。

2024年6月,因劉老太已超過12個月未進行養老金資格認證,北京市東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暫停了劉老太的養老金發放。暫停發放後,街道曾多次聯繫翟某為母親辦理資格認證。

眼見事情瞞不下去,翟某沒有坦白,而是偽造了母親於2024年8月5日死亡、火化等證明材料。東城區社保中心核查翟某提供的資訊時發現了異常,經核實,發現了翟某冒領養老金的事實。東城社保中心隨即報警。

2025年1月,翟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到案後,翟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兩年多的時間裏,翟某共騙取養老金16萬餘元,全部用於個人日常消費。2025年3月底,翟某被提起公訴。

案件示意圖。(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眾號)

男子因詐騙罪獲刑3年 法官解讀法律依據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翟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且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翟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認罪認罰,法院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最終,判處被告人翟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責令其退賠人民幣16萬餘元,發還北京市東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周浩在文章中表示,參保人員去世後,其親屬應當依法及時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並辦理養老待遇終止手續。《全國人民大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周浩稱,本案中,翟某這種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侵犯了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損害了公共利益,更破壞了社會保障體系的公平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