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被拒殺害前女友哥哥還拍照挑釁「我恨妳」 惡男遭判死刑
去年3月9日,山西省運城市夏縣胡張鄉朱村發生一起殺人案件,男子因前女友拒絕復合,持刀闖入其家中欲滅門,女子的哥哥當時正好在家,被其殘忍地殺害。周三(7日),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該起因感情糾紛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23歲被告張某旭因殺害韓某棟,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受害人家屬喪葬費49959.5元(人民幣.下同)。
據判決書顯示,張某旭與受害人妹妹原為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起交往後,張某旭染上賭博惡習,輸掉約5萬元工資,並向女友借錢8000元。2023年3月,女友發現其賭博行為後多次勸阻無效,兩人因此分手。此後,張某旭多次威脅恐嚇前女友,稱要殺害其全家以迫使其復合。
2025年3月8日晚,張某旭攜帶三把刀潛入前女友位於夏縣胡張鄉朱村的家中藏匿。次日凌晨3時許,受害人韓某棟回家發現張某旭。張某旭辯稱被害人當時看他眼神不對,以為受害人要打他,便拔刀追殺。受害人逃至家門口十米處摔倒後,張某旭使用30厘米長的刀具連續捅刺四刀,致其死亡。張某旭供述稱:「我就是針對她的家人,我把對她的恨都發泄在她哥哥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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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兇後,張某旭返回屋內尋找前女友未果,竟將受害人倒在血泊中的照片發給前女友,並挑釁道:「好好看看你哥吧,我恨你。」隨後,他自行撥打120急救和110報警,在現場等候民警到場,被趕來的村民和受害人家屬控制後移交警方。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旭因感情糾紛長期威脅恐嚇、蓄意報復,作案動機卑劣、預謀性強、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張某旭作案後主動報警並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依法構成自首,但鑒於其無實質悔罪表現,且犯罪性質惡劣,法院決定不予從輕處罰。
在收到判決書後,受害人母親柳女士表示:「律師跟我們說,她帶來了好消息,是死刑。我哭著說好好好,但是我和孩子爸爸同時都傷心得不行。」夫妻倆當日放下農活,買水果到兒子墓前告知這一結果。
柳女士透露,兒子生前經營理髮生意,2024年結婚,為支持小倆口借債40多萬元。本打算努力還債,卻突遭橫禍。事件後,債務壓在老人身上,他們靠養豬、鋸樹維持生計,生活失去希望。新抱雖與兒子感情深厚,但事發後老人未敢聯繫,直至開庭前她回家睹遺照痛哭,一家支離破碎。
此外,受害人妹妹事發後一度自閉不出門,家人小心陪伴。網絡上曾有評論指責她,柳女士選擇視而不見:「她是我唯一的孩子了,我不想她再出事了。」目前,在兒媳鼓勵下,她已外出打工重啟生活。
對於民事賠償,柳女士不抱期望:「判死刑他家裏應該也不會給錢。」她尚不清楚張某旭是否上訴,她嘆息道:「一審的時候法官問他,他什麽都認了。他活著也沒多大意思,他家裏人根本不關心他。但凡關心他一點,他也不會走上這樣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