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潛伏商場通風管9小時 一夜掃蕩140萬玉石金飾獲刑10年半
撰文:林芷瑩
出版:更新:
四川成都一名男子藏身於商場通風管道內,潛伏近9小時後,在凌晨盜走黃金首飾、玉石手鐲等,總價值達140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惟在「天網」系統下,警方在案發僅9小時便人贓並獲。法院審理認為,賊人採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盜竊數額特別巨大,裁定盜竊罪成,判囚10年半。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介紹,被告林某曾參與商場消防改造項目,熟悉商場內部結構,因無力償還貸款,便決定盜竊商場內一間珠寶店。經過一段時間觀察,他發現珠寶店每晚打烊後,未將黃金首飾等貴重物品收回保險櫃,而是留在櫃台內。
於是,林某攜帶商場消防改造圖紙等作案工具,從地下停車場進入商場,經由空置商舖吊頂藏身於通風管道內,潛伏近9小時。次日凌晨3時,林某換裝後從吊頂下來,撬鎖盜走珠寶店內黃金首飾1885.421克、玉石手鐲6個,並順手竊取隔壁專賣店的衣物、鞋等商品。得手後,林某於當日下午將部分黃金出售。
警方接報後成立專案組,翻查「天網」及社區閉路電視紀錄,迅速鎖定林某行蹤,案發後僅9小時便拘捕林某,並從其車內查獲剩餘黃金首飾、玉石手鐲等被盜物品。通過及時有效的追贓挽損工作,該部分被盜物品及贓款已如數退還被害人,林某亦退賠被害人主要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鑑於被告自願認罪認罰,已退賠被害人的主要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遂判囚10年半,並罰款金6萬元,同時責令繼續退賠被害人剩餘經濟損失,作案工具予以沒收。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上海八旬獨居長者無人依賴 認快遞員當契仔被盜95萬浙江女5.5克黃金戒指換新蝕八成?店員:5G是工藝不是克數雲南蒙面賊洗劫金店 警方10小時破案全數追回3公斤金飾誤以為是垃圾!佛山婦近100g黃金被女兒扔掉 價值近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