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疑連續加班宿舍猝死 公司:僅出勤4天半,願配合申請工傷
在江蘇南京打臨時工的陳志坤,連續加班後在宿舍感到不適,年廿八(2月15日)早上被室友發現死亡。家屬懷疑死因與連續超長加班有關。
陳志坤所在公司負責人表示,他入職後累計出勤4天半,有偶爾加班情況,無超長加班,出事前一天已請辭,公司願意積極配合家屬申請工傷工亡認定。
《封面新聞》報道,家屬陳先生介紹,侄子陳志坤出事時還未滿31歲,早年在外打工做過各種工作。2月初,陳志坤入職南京一家企業管理公司,後被派遣到另一家企業做貨物分揀工作。
陳先生稱,侄子的父母都是農村人,平日通電話時聽他提起工時較長,但只有叮囑他注意身體,沒有太細問具體情況。
2月15日,家人接到南京當地派出所來電通知陳志坤在宿舍死亡。家屬趕到當地後,才得知陳志坤前一天晚上曾向室友表示身體不舒服,想睡覺,室友次日清晨發現其死亡。警方已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陳先生稱,曾在陳志坤的手機相簿中發現他的打卡照片。2月6日入職後,連續幾天都顯示工時超過11個小時。家人懷疑陳志坤是因連續加班、超長加班引發疾病死亡。
陳志坤的打卡記錄照片顯示,2月6日7:16上班、17:45下班,2月10日18:18下班,2月11日7:21上班、19:07下班,2月12日7:09上班、19:08下班,2月13日7:15上班、15:09下班。
陳先生稱,用工單位賠償事宜應由勞務公司負責,但勞務公司只願意人道主義賠償2萬元,且未提供完整的打卡記錄和勞動合約。
對此,勞務公司南京泊琛企業管理公司負責人朱先生表示,不存在家屬質疑的超長加班情況,「他來入職後休息了幾天,之後累計出勤4天半,我們是每天8小時工作」。對於家屬提供的部分打卡記錄中,陳志坤有兩天的打卡時長超過11小時,朱先生則稱「偶爾會加一下班,還要刨除中午休息時間」。
陳先生又指,家屬曾接到南京當地人社部門來電,要求家屬提供資料申請工傷工亡認定,但他們並無相關資料。
朱先生表示,陳志坤是臨時的兼職工人,在出事前一天已遞交辭職申請,出事時並非工作時間,不在工作地點,但公司願意積極配合家屬,提供相關資料協助人社部門進行工傷工亡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