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殺害4歲女兒後虛報溺水被刑拘 案發前5月曾給女兒投保

撰文:吳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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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宗殺女騙保案引發關注。湖北男子姚某某殺害年僅四歲的親生女兒小琳(化名),事後虛構溺水意外撥打報警電話。相關保單顯示,姚某某曾在案發五個月前為女兒購買意外險。

強行將女兒頭部按壓至水後拋江

《上游新聞》報道,事件發生於去年11月29日,據小琳母親陳女士(化姓)稱,案發前一日,姚某某將女兒接回祖父母家中。當晚,她透過視訊通話聯絡姚某某,對方在外配送外賣,女兒留居祖父母家中。

11月29日早晨,她再次撥打姚某某電話,接通者為辦案民警,被告知女兒溺水身亡,姚某某存在重大嫌疑。

受害者小琳。(上游新聞)

據陳女士稱,11月28日晚間,姚某某瞞著家人帶女兒乘車前往距離住地一百八十餘公里的武漢漢陽長江邊。29日凌晨1時許,姚某某強行將小琳頭部按壓至江水內,後將其拋入江中,面對求救置之不理。作案結束後,姚某某刻意報警,編造意外溺水說辭。待小琳遺體被民警打撈上岸後,姚某某還假意對遺體實施急救,試圖掩蓋犯罪事實。

經辦案民警排查和審訊,姚某某如實供述殺人過程,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11月29日被依法拘留。

湖北男子姚某某殺害年僅四歲的親生女兒小琳(化名),事後虛構溺水意外撥打報警電話。圖為長江。(長江日報)

曾花60元購買少兒意外險 姚某承認殺女騙保

陳女士稱,姚某某因女童身體有恙、生活壓力過重、夫妻感情不和等為藉口作案,她認為,孩子雖身體有恙,但無需專項治療,僅是外表與正常小孩有差異。據陳女士出示的投保單據顯示,去年6月28日,姚某某花費人民幣60元為女兒購買「小頑童」少兒意外險,姚某某口供中亦承認存在殺女騙保的主觀意圖。

姚某某家屬認為,姚某某作案時精神狀態異常。陳女士認為,姚某某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目前,相關司法鑑定尚未出結果,警方將依規開展精神鑑定,保障結論客觀公正,案件後續偵辦工作持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