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霸凌移居中山 湖南女遭再婚夫殺害棄屍 17歲子憾未保護媽媽
一宗發生在廣東中山的命案近日引發關注。一名44歲女子與51歲丈夫再婚,但結婚僅5個月,就因婚外情、財務糾紛爆發激烈衝突,女子最終遭丈夫掐頸殺害,屍體塞進行李箱,並拋屍200公里外的水域。案件於今年2月一審宣判,被告張勇因自首獲判無期徒刑,但女子家屬不服提出上訴。死者17歲的兒子劉羽近日接受內媒訪問時幾度落淚表示:「如果那天我在家就能保護媽媽,我寧願死的人是我。」
據《瀟湘晨報》報道,李敏生前為人正直,2023年因兒子劉羽在湖南就讀初中時遭遇霸凌,特意帶著他南下廣東定居。2024年,李敏經朋友介紹認識張勇,兩人於2025年2月結婚。在兒子劉羽的記憶中,媽媽對張勇一直很好,即使對方做飯不好吃也會誇獎,甚至叮囑兒子要學會感恩。
然而,這段婚姻僅維持不到半年便走向悲劇。死者李敏的父親李武透露,女兒發現張勇存在婚外情,兩人為此發生激烈衝突。張勇在衝突中將李敏殘忍殺害,隨後將遺體裝入行李箱,驅車近200公里前往英德市黎溪鎮一處水域拋屍。張勇被捕前,任職於內地人壽財產保險中山中心支公司高管。
中山男掐死妻子後棄屍▼▼▼
17歲獨生子首發聲:我也想為她勇敢一次
案發時劉羽正在寄宿學校,躲過一劫卻成了他一生的遺憾。他哽咽回憶,中山的家是媽媽親手裝修的「小家」,如今卻成了遺像高懸的凶宅。劉羽提到,他在庭審現場感到極度恐懼,因為被告張勇的大兒子曾在法庭上辱罵死者,並對他進行言語威脅,「我膽子很小,那天發言時一直在顫抖」。
儘管害怕,劉羽仍堅持參與訴訟,他痛心地說:「那是我這輩子最後一次能抱住她(骨灰),以後只能去墓碑前看她了。」目前出於安全考慮,劉羽已離開中山回到湖南生活。
李敏的前夫劉偉在此案中擔任了原告法定代理人。他表示,兩人離婚後保持和平聯繫,得知死訊時感覺如「晴天霹靂」。劉偉強調,李敏絕非被告所形容的「為了錢才在一起」的人,作為父親,他有必要站出來保護未成年的兒子並為前妻討回公道。
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張勇在案發後主動投案構成自首,且認為本案係婚姻家庭矛盾引發,李敏在處理糾紛時未能採用理智平和方式,多次打罵、脅迫被告導致其「激情殺人」,故對張勇判處無期徒刑,並賠償8.8萬餘元人民幣。
據報道,張勇事後選擇上訴,而被害人家屬則申請抗訴。中山市檢察院已駁回抗訴請求,決定不予抗訴。劉羽及其家屬表示無法接受此結果,目前已委託律師繼續申請抗訴,誓要為死者尋求更嚴厲的法律制裁,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