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越貴call車網購訂酒店越貴?內媒用iPhone 17及華為舊機實測
近日,內地「手機越貴,打車越貴」的傳聞,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焦點。有消費者質疑,平台是否會根據手機型號實施差異化的定價或推薦。為驗證這一傳聞,6月13日,內媒記者使用同一舊賬號進行了跨平台交叉實測。測試設備選取了最新款蘋果iPhone 17與八年前發布的華為Honor 10,覆蓋出行、酒旅、電商三大消費場景。
實測結果顯示,傳統粗暴的「同物不同價」正在減少,取而代之的是更為隱蔽的「算法干預」。平台並未直接修改商品底層標價,而是通過差異化發放默認補貼(如去哪兒)、首個畫面高亮度推薦高價服務(如滴滴),以及基於設備標籤實施差異化推薦排序(如某電商平台向iPhone優先展示高價商品,向Android密集推送低價配件),隱蔽地製造了交易成本的差異。
對此,北京數字經濟與數字治理法治研究會副秘書長黃尹旭指出,這種「不改底價改規則」的做法,仍是涉嫌利用用戶特徵,實施不合理差別待遇的算法歧視隱蔽化升級。
網約車實測:價格未現「雙標」 但iPhone「專車」被高亮度推薦
測試設備選擇了兩款價格區間和發布時間差異明顯的手機,一台是內地首發價約8000元(人民幣,下同)、最新的蘋果iPhone17,另一台是2018年4月發布、首發價約3000元的華為Honor 10。
測試過程中,兩台設備均連接同一網絡環境,其中華為Honor 10通過iPhone17開啟的熱點上網。應用程式方面,Android重新下載安裝測試App,iPhone更新至最新版。
由於滴滴App不支持同一賬號多端同時登錄,記者首先在Android上發起了一段34.9公里的行程測試。
頁面顯示,系統首個畫面優先推薦的是「順風車」(一口價30元),其次為「驚喜特價」(52.7元)與「特惠快車」(60元)。繼續向下滑動,第四行顯示「滴滴快車」一口價82.3元。此後頁面展示了部分第三方聚合出行服務,直至滑動至第四頁頂部,才出現「滴滴專車」選項,一口價為101.5元。
隨後,記者在約1分鐘內切換至iPhone,登錄同一賬號進行復測。結果顯示,基礎車型(順風車、特惠快車等)的價格與Android基本一致,並未出現蘋果用戶支付更高費用的情況。
但在頁面展示邏輯上,兩端出現了一定差異,iPhone首個畫面直接出現帶有「本單推薦」標籤的「滴滴專車」,價格同樣為101.5元。該選項被淺橙色高亮度顯示,而其他價格較低的車型保持默認的白色背景,後續車型列表則與Android基本一致。
隨後,記者將測試場景轉向聚合平台代表——高德打車。與自營平台不同,高德打車本身並不直接提供全部運力,而是作為流量入口接入多家第三方網約車服務商。因此,其頁面展示的是系統綜合多個服務商後的報價區間。
記者首先在Android上設定一條34公里測試路線。頁面顯示,系統給出的預估價格區間為49元至157元。約1分鐘後,記者使用同一賬號切換至iPhone進行復測。結果顯示,相同路線下,iPhone顯示的預估價格區間為49元至156元。
對比兩端數據,在高德打車這一聚合模式下,兩台設備所面臨的報價區間高度接近,未發現明顯因設備差異導致的價格變化。
從出行場景來看,本次測試並未發現「手機越貴,打車越貴」的直接證據。但滴滴等平台存在服務推薦順序差異,消費者最終選擇的服務類型可能因此受到影響。
酒旅實測:Android被發「新客福利」 買機票便宜九元
在酒旅預訂環節,記者使用一個註冊並使用多年的老賬號登錄去哪兒平台進行測試。當該賬號在Android登錄時,系統彈出「恭喜獲得最高立減25元的新客福利」的提示,記者隨後關閉彈窗;而同一賬號在iPhone登錄時,並未出現類似提示。
隨後,記者選取6月14日「北京飛往上海」及「佛山飛往上海」的多趟單程航班進行交叉比對。
測試結果顯示,在用戶未進行額外操作、保持平台默認展示狀態的情況下,兩端航班排序基本一致,但優惠展示存在差異。
以北京飛上海航線為例,Android多個航班列表頁顯示「已減85元」或「已減88元」;而iPhone對應航班展示的優惠額度則為「已減76元」或「已減79元」。
在佛山飛上海航線中,也觀察到類似情況。當記者選擇同一趟航班並進入最終支付頁面時,iPhone最終結算價格為1039元,Android為1030元,兩端存在9元差異。
從測試結果看,去哪兒平台並未改變機票基礎價格,但在相同賬號、相同行程條件下,Android獲得的優惠額度高於iPhone,消費者最終支付金額因此產生變化。隨後,記者繼續測試該平台酒店預訂業務。
在輸入同一目的地後,記者對比兩台設備上的酒店列表。結果顯示,iPhone與Android的酒店展示排序存在輕微調整,但核心客房報價保持一致,未發現明顯價格差異。
隨後,記者使用同一老賬號登錄飛豬平台進行測試。登錄過程中,Android同樣彈出了「會員專享福利」等優惠提示。為減少額外補貼對基礎價格的影響,記者在兩個App中均主動關閉相關提示,未主動領取任何額外優惠。
記者分別選取「北京至杭州」(6月15日至18日往返)以及「北京至曼谷」(往返與單程)的航班進行交叉驗證。
測試結果顯示,兩台設備展示的航班排序以及最終價格基本一致,未發現因設備差異導致的明顯價格波動。從測試結果來看,去哪兒在機票優惠展示方面出現設備端差異,而飛豬未觀察到類似情況。
【延伸閲讀】男色經濟——內地餐桌的感官刺激
針對記者實測中「去哪兒」平台基於手機型號設置不同默認補貼額度的現象,黃尹旭指出,這可能涉及變相的「大數據殺熟」。
「補貼直接決定最終實付價格,屬於核心交易條件。」他分析稱,平台以可間接映射消費能力的手機型號為依據設置補貼差額,導致同一賬號在同一服務中出現不同實付價格,涉嫌變相價格歧視。此舉不僅可能侵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公平交易權,還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中「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等交易條件的同一商品設置差異化收費」的規定。
電商實測:同款商品未現差價 但iPhone優先展示高價商品
在電商比價環節,記者使用同一老賬號登錄某電商平台,分別搜索「蘋果手錶」和「空調」等關鍵詞,並對商品展示情況進行比較。
初步測試顯示,在搜索結果列表頁,兩台設備展示結果存在一定差異,但未發現明顯價格變化。以「蘋果手錶」關鍵詞為例,搜索結果第一位均展示官方旗艦店商品,前三位商品的價格及基礎訊息基本一致。
在「空調」關鍵詞搜索中,兩台設備的商品排序存在一定調整,但同款商品價格保持基本一致。然而,當記者進入品牌官方旗艦店內部後,兩端商品推薦排序開始出現差異。
記者對首個畫面展示的12個核心商品進行了逐一比對,發現不同設備端在推薦商品類型上存在明顯區別。
以蘋果官方旗艦店為例,在iPhone,前12個推薦商品中出現多款高價數碼產品,包括售價5099元、4699元的高端手錶,以及7999元、5299元的手機產品。
而在Android,同等推薦位置則出現更多低價商品,例如149元充電頭、數據線、有線耳機等配件,以及2549元的iPad等入門級設備,高價值商品的展示位置相對靠後。
類似現象也出現在小米官方旗艦店。記者搜索「空調」並進入店舖後發現,iPhone推薦列表優先展示1614元、1826元、2166元的多款主力空調產品。而Android在展示1614元空調後,推薦列表中較快出現25元充電頭、79元充電寶、16元數據線以及85元電動牙刷等低價周邊商品;2081元的高價空調機型則排在相對靠後位置。
從測試結果看,該電商平台並未出現同一商品因設備不同而直接改變售價的情況。但在商品推薦環節,iPhone頁面更傾向展示高價商品,而Android頁面則更多出現低價配件。
對於「滴滴」首個畫面高亮度推薦高價專車、電商平台優先展示高價商品等現象,黃尹旭認為,這種操縱展示排序與視覺引導的行為,同樣可能觸碰了法律紅線。
「既可能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也違反算法監管的相關規定。」他解釋,這種干預導致消費者無法知曉訊息呈現的篩選邏輯,影響對推薦機制的知情權;同時,通過人為抬高高價商品的曝光權重、不當限縮消費者的決策選擇範圍,涉嫌干預用戶的決策自由。
專家支招:穿透「隱性干預」表象 構建算法治理新閉環
「大數據殺熟」並非近年來才出現的新問題,媒體曾密集曝光過平台的殺熟手段。如2018年前後,網約車「同路不同價」引發全網聲討。根據媒體的多篇實測報道,網約車平台利用大數據對老用戶或不同手機型號用戶實行差異化定價。2021年初,外賣平台「會員配送費比非會員還貴」的現象被曝光,引發平台規則透明度討論。
在線旅遊平台的「價格歧視」更是歷年「3·15」期間的投訴重災區。根據媒體的實測,「同一航班/酒店老用戶比新用戶貴」「默認勾選高價搭售產品」等現象屢見不鮮。
近年來,監管部門也逐步完善相關規則,從規範個人訊息收集和使用,進一步延伸至對算法推薦行為的治理。2018年實施的《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搜索結果時,應當同時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訊息保護法》進一步明確,利用個人訊息進行自動化決策時,應當保證決策透明、公平,不得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對個人實行不合理差別待遇。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網路訊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明確,禁止基於消費者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差別待遇,同時要求平台優化檢索、排序、推送、展示規則的透明度與可解釋性,打破算法黑箱,配套賦予用戶關閉算法推薦、刪除個性化標籤的權利,並建立算法備案、安全自評估制度壓實平台主體責任。
在監管趨嚴的背景下,黃尹旭觀察到,平台的算法歧視正在經歷一場「隱蔽化升級」。
平台已從早期直接修改商品底價的顯性模式,迭代為通過補貼額度差異、視覺權重傾斜、推薦排序調整等方式,間接製造不同群體的交易成本差異或引導決策。
黃尹旭認為,這種形式上規避了直接定價差異的做法,仍涉嫌利用用戶特徵實施不合理差別待遇的算法歧視。
面對「不改底價改規則」的新型隱性干預,黃尹旭提出了構建治理閉環的三大建議:首先是監管層面的「穿透式審查」。「需要穿透形式表象審查實質公平,避免平台以『未改底價』為由逃避責任。」 其次是維權層面的「公益訴訟」。「可以激活公益訴訟機制,支持消協針對普遍性的算法隱性干預提起公益訴訟,降低個體維權成本。」 最後還可以優化平台規則,要求平台明確告知用戶是否存在差異化處理,「將算法可解釋性原則真正落地為可執行的合規義務」。
【延伸閲讀】奶茶袋也成收藏品?深圳人囤上千個紙袋 絕版款升值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