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女不滿未婚夫抽煙影響備孕 爭執中持刀刺死對方 被判死緩
山東聊城一名28歲小學女教師,擔心未婚夫吸食電子煙影響備孕,雙方爆發激烈爭執,期間女子持刀捅刺對方致死。案件日前一審宣判,女子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告家屬認為判決過重,已正式提出上訴。
備孕期不滿抽煙 爆發衝突錯手捅死未婚夫
據《現代快報》報道,劉女(化姓)1997年出生,為山東聊城的一名小學美術教師。2024年經人介紹認識男友張某(化姓),兩人於2025年10月舉行結婚儀式並同居,原定於同年底正式領證結婚。
同年12月12日傍晚,二人與友人聚餐後返家,當晚張某喝了不少白酒,回家途中又吸食電子煙,劉女見狀大為不滿,上前搶奪電子煙,雙方隨即發生推搡。劉某氣憤先獨自回家,張某回家後,劉某便因抽煙問題質問並推搡對方,二人爆發肢體衝突。
隨後劉女走到廚房拿起平底鍋砸向張某頭部。張某被砸後將劉某推入廚房並按壓在操作枱上。混亂中,劉某順手從刀架上拔出一把水果刀,張某見狀即時鬆手後退避讓,但在拉扯推搡間,劉某仍持刀向張某左胸連刺兩刀,刺穿其心臟。
張某出血倒地後,劉女連忙撥打急救電話,並脫下衣服為對方按壓止血,隨後在送院途中撥打110投案。經法醫鑑定,張某因左胸兩處刀傷導致心臟劈裂搶救不治,劉女則受輕微傷。
法庭認定故意傷害 判死緩女方上訴
法庭上,劉女及其律師主張當時屬「正當防衛」,指男方醉酒施暴,當時力量懸殊只能持刀自救;但控方及死者家屬堅稱劉某持鍋砸人主動激化矛盾,且事後推諉過錯,請求法院判處劉女死刑。
山東聊城市中級法院審理後認為,當晚首次肢體衝突結束後,劉女並未冷靜止損,張某發現劉女持刀後已立刻鬆手後退,未繼續侵害,劉女主動持刀傷人屬於故意傷害,不構成正當防衛。考慮到劉某無殺人主觀故意,事後積極施救並構成自首,依法一審判處劉某故意傷害罪成,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賠償死者家屬醫療及喪葬費共5.6萬餘元人民幣。
對此,劉女母親表示,女兒的傷情雖然屬於輕微傷,但身體13個部位有29處傷,兩人原本感情極佳且正積極備孕,這次是由於矛盾引發的衝突,認為判決過重,已正式提出上訴。而死者父親對判決結果並不願意說太多,只說「商量一下再決定是否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