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醫院推遲剖腹產致胎死 揭醫護篡改病歷逾40次 產婦促嚴懲
2024年10月,向怡梅(化名)因胎監異常被四川省人民醫院(下稱四川省醫院)安排緊急入院,剖腹產手術卻被安排在4天後進行,最終胎兒取出時已窒息夭折。事後,家屬發現病歷曾被多名醫護人員篡改,導致司法鑑定無法進行。
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審理確認,四川省醫院存在多次篡改病歷的違規行為,依法推定醫院承擔全部過錯,判賠14.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目前,向怡梅已向當地衛健局申請行政調查,要求追究涉事醫護人員的責任。
胎監異常緊急入院 4天後剖腹產胎兒已窒息夭折
《澎湃新聞》報道,2024年10月17日,孕37周的向怡梅在四川省醫院產檢,因胎監數據不正常,醫生安排緊急入院。她原以為入院當天會做剖腹產,但之後才被告知安排在21日做手術。
《醫患溝通記錄》載明:對患者反覆行胎心監測,結果不滿意,不排除胎兒宮內窘迫可能,且胎兒彩超顯示橫位,存在死產可能。入院後,若胎監結果持續不滿意,必要時需急診剖宮產,終止妊娠。
判決書載明,手術當日(21日)上午8時許,護士在行胎心監測時沒有發現胎心,後來測出胎心122次/分;向怡梅向醫護反映胎兒動靜微弱,但未獲安排做手術,護士表示120-160屬於正常區間。上午10時13分,超聲檢查未見胎心胎動,考慮胎死宮內可能,向怡梅立即被推入手術室,在全麻下進行剖腹產取出「一女死嬰」,「見臍帶扭轉呈麻花樣,繞足,並可見一真結」。
醫院多次篡改病歷記錄被判擔全責
2024年10月27日,四川省醫院、向怡梅委托四川基因格司法鑑定中心進行鑑定,檢驗結果「符合宮內窘迫死亡」。同年11月18日,向怡梅向成都市青羊區衛生健康局反映,四川省醫院及其工作人員存在違反衛生法律規定問題,該局回覆確認醫院涉嫌多次在「術後修改術前討論記錄的行為」。
然而,對於篡改病歷的說法,四川省人民醫院並不認可,辯稱僅存在「病歷書寫不規範的情形,不存在篡改事實,也不影響對醫療過程的客觀判斷」。醫院辯稱,向怡梅之女死亡是不可預見的臍帶異常所致,與省醫院的診療行為沒有因果關休。對向怡梅的診療行為符合醫學規範,該院已經盡到合理的診療和風險告知義務。
向怡梅和家屬向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確認,電子病歷後台數據顯示,10月21日,手術後,該院多名醫護人員對首次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查房記錄、包括護理記錄進行40餘次編輯修改,其中大部分編輯修改時間為21日手術過程中、或之後,而最晚的一次在10月23日9時47分。
編輯修改病歷的醫護人員包括主任醫師岳某、副主任醫師王某某、主治醫師李某某、主治醫師陳某,其中主任醫師岳某總共編輯修改了30餘次。
產婦要求嚴懲追究涉事醫護
2026年4月9日,成都市青羊區法院認定,四川省醫院多次編輯修改病程、術前討論記錄、術前小結等病歷材料,並「超過正常限度及時限」,導致該案無法通過鑑定明確診療過錯。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推定醫院應對此次診療行為存在過錯,並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判決四川省醫院賠償向怡梅148634.59元。
8月9日,向怡梅表示已收到四川省醫院的賠償,目前正在向成都市青羊區衛生健康局申請,對該院篡改、隱匿病歷、銷毀胎盤、臍帶、臍帶血證據的行為啟動行政調查並處罰,同時要求追究4名篡改病歷醫護人員的責任,但她至今未收到衛健部門的回覆。